2014年8月14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关于暂停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的公告》规定2O14年9月1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管理单元的联网监管企业可在2014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上述业务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期。
2014年年底之前审批的合同正在抓紧时间履行,加工贸易进口量持续保持高位,11月当月山东口岸加工贸易进口量同比增加1.2倍,环比增加77.5%。台湾为最大进口来源地,自韩国进口倍增,自美国进口停止。
据海关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前11月,山东多晶硅进口量为2883吨,同比增73.6%;进口值为4.4亿人民币,同比增89%;均价为154.7元/千克,同比上涨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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