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上诉机构日前表示,大陆生产的太阳能板和其他遭美国课征惩罚性关税的产品未受惠官方补助,也没有偏袒特定制造商,因此维持中国大陆申诉美国进口限制裁决不变,并强调美方自身的裁决违反全球贸易法规。
在这次裁决宣布的10天前,WTO的上诉机构也裁定,美国对印度生产钢铁征收高额关税,也违反WTO规定,并要求美方遵循相关法规。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上诉机构驳回了美方上诉请求,维持了专家组关于美在公共机构认定、土地补贴专向性认定、基于出口限制措施启动反补贴调查等方面的做法违反世贸规则的裁定,进一步认定美在对华发起的反补贴调查中使用外部基准的标准不符合世贸规则。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孙继文表示,针对中方有关原材料补贴专向性和使用可获得不利事实的诉请,上诉机构推翻了专家组的裁决。但由于专家组对此未做充分分析,上诉机构不能完成对美国相关做法是否违反世贸规则的法律分析,中方表示遗憾。
孙继文指出,本案涉及我重大贸易利益,是中国利用世贸组织规则、反击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次重要胜利。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明确裁决,美国在涉案措施中的做法是违反世贸规则的。中方希望美方正视自身在贸易救济领域长期、系统性违反世贸规则的立法与实践,督促美方诚信履行世贸组织裁决,及时、全面纠正违反世贸规则的错误做法,维护世贸规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国际贸易创造良好环境。
美国商务部日前表示,认定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太阳能面板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点击查看PV-Tech相关报道),从台湾进口的此类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将对相关产品征收高额的进口关税。美方表示,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165.04%,补贴幅度为27.64%~49.79%。台湾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27.55%。而美国海关按最终确定的倾销幅度,对上述产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相应保证金。
中美双方就太阳能产品的贸易纠纷由来已久,在2011年时,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启动双反调查。根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2013年美国从大陆和台湾进口的太阳能产品金额分别为15亿美元和6.5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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