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次工业革命的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新能源在大国崛起中的作用不容忽视,谁掌握了新能源,谁就能实现“大国崛起”的梦想,比如英国掌控了煤炭、美国掌控了石油。
面对已经到来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各主要经济体对光伏行业发展的认识日益趋同,即抓住经济调整的关键机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比如荷兰发展生物质能、德国发展光伏、日本发展核能。
在以上共识的基础上,我想谈谈自己的观点:
第一,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周期调整一般会以某些新兴行业的崛起为标志,今天这一新兴行业一定会是太阳能;第二,如今,发展太阳能光伏的天时、地利、人和等要素都已经具备。在“天时”方面,石油呈现战略型枯竭,光伏技术日趋成熟,是时候“改朝换代”了。在“地利”方面,世界各国都拥有极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在“人和”方面,政策的推动与市场的刺激显示出人们的共同需求。
由此推论,制定关于太阳能光伏发展的国家战略已经迫在眉睫。
目前,中国政府已经制定了宏伟的绿色能源发展目标,要在2020年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提高到15%,这意味着非化石能源利用量将在2010年2.77亿吨标准煤的基础上,至少再增加4亿多吨标准煤的能源供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国的能源紧缺。
在2010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新能源产业毫无悬念地成为未来重点培育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其中,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将领衔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写进了党章,从“以人为本”、“可持续”等关键字眼来理解“科学发展观”,可再生能源会更受重视。
经历了2012年的风风雨雨,光伏企业在2013年终于看到了彩虹。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研究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方面,会上提出的六项解决措施(又叫“国六条”)直指困扰光伏行业的发电量收购、补贴发放不到位、融资困难等问题,具有极强的针对性。
国务院提出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促进合理布局,重点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二是电网企业要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设投产,优先安排光伏发电计划,全额收购所发电量;
三是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支持政策,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保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四是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措施缓解光伏制造企业融资困难;
五是支持关键材料及设备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光伏产业标准和规范建设;六是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优做强,抑制产能盲目扩张。
这六条措施将光伏产业定义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而不是一个加工贸易性质的定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中国的光伏产业将真正结束“野蛮”生长时代,将从盲目混战回归正常轨道,彻底改变过去错误的发展思路,按照产业的发展规律而“重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太阳能发电在中国整个能源结构中依然显得“微不足道”。据统计,2012年中国太阳能发电量为35亿度,仅占全国发电量的0.07%。这是因为,已形成的三大能源供应体系(电力体系、石油供应系统、天然气供应网络)还没有给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留出足够的空间。相关政策的明确将有助于光伏企业做出决策,同时也将快速推进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的发展。
光伏产业“国六条”、“国八条”等政策的出台,说明中国已经开始建立里夫金所说的“五大支柱”,并且将光伏当作新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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