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光伏发电实现快速发展,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30.6万千瓦,同比增长159.3%,年内新增装机容量18.8万千瓦。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省政府去年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24号文件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对2013-2015年纳入国家年度指导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规定电价补贴基础上,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20元、0.05元电价补贴,并且全面强化了光伏产业项目管理制度、资金支持政策、税费优惠政策、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有力推动了山东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国家和山东省光伏产业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营监管,组织开展了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和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为光伏产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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