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建设占用耕地要坚决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耕地占补平衡要做到数量、质量双到位;要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目标,节约利用国土资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不手软,不搞下不为例,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通知强调,要加大违法用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实行重典问责。凡是需要报批的土地,一律不得先行动工;已先行动工的,必须依法查处并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后方可报批。严禁未批先建和边报边建。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重点地区的管控力度,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和减少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对当年违法违规用地严重的县(市、区),省厅一律暂停受理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事项。
通知还对光伏项目用地、湿地公园等生态环境用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严禁光伏项目、湿地公园、设施农用地使用基本农田;临时用地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要严格审查把关,逐级报批,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对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的,一律视同违法用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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