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还明确,国家支持的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和光伏扶贫等公益性项目、国家援外项目、国家和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在各级政府机构建筑设施上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采用“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
通过已发布的意见可以看出,此次是改善光伏产业发展格局,改变现有市场的混乱局面,促进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些年来,我国光伏技术进步明显加快,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与此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落后产能不能及时退出市场、先进技术产品无法进入市场、光伏产业整体技术升级缓慢、光伏发电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问题。
可以说,此次《意见》出台是针对光伏产业自身发展现状而言的。
“对于上游制造业而言,国内光伏产业两极分化现象较为严重,由于光伏融资难问题尚未有效解决,行业货款拖欠现象较为严重。”卓创资讯分析师孟鹏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而对于下游电站而言,国家日益注重对分布式电站应用的推广,继鱼塘、荒山、滩涂等纳入分布式之后,光伏扶贫项目正逐步兴起。另外,随着扶植政策日趋完善,东部地区电站装机规模正逐步增加。虽然整体走势良好,但目前多地并网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屋顶权限及土地使用税的不明确导致电站建设过程中问题频发,政策尚需继续细化。
面对光伏产业本身的现状,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对光伏产业本身来说究竟有何影响?
中研普华研究员鲁伶俐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严格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可以推动光伏产业兼并整合,控制光伏产品产能过剩,尤其是部分不具备技术研发能力企业的产能过剩,并且逐步改变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上先从国外购买再复制、利用国内廉价劳动力和环境成本大量生产的“拿来主义”老路。
“而兼并重组也将加速中小企业的落后及无效产能加速退出,在双重动力影响下,整个光伏产业的去产能化才可获得实质性进展。”鲁伶俐说。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由于光伏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终端电站建成后组件功率衰减的问题较为严重。
“加强产品质量积极研发新型产品将保证投资者收益的稳定性。此外,国内贸易争端不断,欧盟、加拿大持续发难,增强自身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将有助于企业从容应对双方争端,增强自身竞争优势。”孟鹏表示。
在政策的推动下,未来的光伏产业究竟会朝着何种方向迈进,我国的光伏产业在和国外的光伏产业竞争中是否处于优势,光伏的未来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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