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贸易成为主要出口方式
1至2月,全省光伏产品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7.8亿元人民币,下降9.4%,占出口总值的60%;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5.4亿元人民币,增长97.9%。
外商投资企业占据出口首位
2015年前两个月,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光伏产品9.8亿元人民币,增长14.4%,占出口总值的75%;民营企业出口3.3亿元人民币,增长18.3%,占25%;国有企业出口1340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无出口记录。
出口53个国家中,日本居首位
今年1至2月,河北省光伏产品共出口到全世界53个国家,其中对日本出口8.2亿元人民币,增长1.8倍;对欧盟出口2.6亿元人民币,下降33.8%;对美国出口1.6亿元人民币,下降23.7%。三者合计占出口总值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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