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西藏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16-05-23 中电新闻网
66
核心提示:为规范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西藏日前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这是近年来首次以更高要求规范光伏电站项目。据了解,

为规范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西藏日前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这是近年来首次以更高要求规范光伏电站项目。

据了解,该办法正式实施后,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将不再受理各地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在本办法发布之前,已经取得自治区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但未核准的项目,视为已备案项目,项目单位按本办法继续开展相应工作;已申请开展前期工作尚未取得同意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补齐手续后申请备案;明确将优先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对凡是涉及光伏扶贫项目,均纳入年度指标,并鼓励农光、牧光项目;对于电网企业未按法律法规收购光伏发电量,西藏能源监管部门将责令电网企业限期纠正。

据介绍,截至2015年年底,西藏自治区已建成光伏发电站13座,分别分布在拉萨、日喀则、山南、阿里四个地市。其中拉萨已经建设完成的光伏发电站有2座,分别位于当雄县和林周县,日喀则有3座,山南有7座,阿里有1座。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