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改委周一(2月29日)称,为促进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将搭建能源及能源衍生品的价值流转体系,支持能源资源、设备、服务、应用的资本化、证券化;鼓励面向分布式能源的众筹、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灵活的投融资手段,并开展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的金融租赁业务。
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称,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绿色能源灵活交易平台,支持风电、光伏、水电等绿色低碳能源与电力用户之间实现直接交易。
意见指出,在交易体系方面,逐步建设以能量、辅助服务、新能源配额、虚拟能源货币等为标的物的多元交易体系;分层构建能量的批发交易市场与零售交易市场,基于互联网构建能量交易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交易平台间的竞争,实现随时随地、灵活对等的能源共享与交易。
在产业扶持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能源互联网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发行债券、股权交易、众筹、PPP等方式进行融资。积极发挥基金、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机构优势,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能源互联网产业。
发改委称, 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
根据意见,为促进能源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近中期将分为两个阶段推进,2016-2018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2019-2025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