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中明订,内蒙古2015年度预计新增800MW的太阳能发电系统,总数60个。其中各地区、城市之规划如下:
在该《通知》中,内蒙古发改委要求列入建设方案的太阳能发电案在落成前不可变更投资主体、不可以转浪建设指标为目的变更专案业主,除非在专案建设地有成立全资子公司。如经查获违反上情,将取消建设指标,且不得申请补贴电价,涉及转让的双方企业五年内不能参加内蒙古区域太阳能发电的建设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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