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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晶硅企业集体上书 光伏反倾销伤害了谁?

   2016-05-03 ofweek太阳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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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屡屡遭受双方之苦的中国光伏企业,也不是好惹的!4月29日,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已收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

屡屡遭受“双方”之苦的中国光伏企业,也不是好惹的!

4月29日,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已收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中国企业的申请书,请求维持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倾销措施。

按照商务部2015年10月9日发布的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将于明天(4月30日)到期,在收到申请后,将对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以此决定是否延续还是终止反倾销措施。

曾经闹的沸沸扬扬的光伏反倾销,因商务部的这一纸公告再度成为了热点。对欧反倾销措施会不会继续?又该如何看待这一场持续数年的光伏贸易战?

反倾销:谁伤害了谁?

“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在申请书中,四家企业如此向商务部陈情!

提交申请的这四家公司分别是: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中,江苏中能硅业是香港上市公司保利协鑫全资控股的高纯多晶硅生产企业,大全新能源是由鸿立国际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2010年在美上市。

对于这四家申请人,商务部表示他们符合规定,有资格代表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提出申请,且相关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要求。故此,商务部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本次调查自2016年5月1日起开始,于2017年4月30日前结束。商务部将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复查的结果能确认欧洲公司存在倾销,商务部将延续反倾销措施。

目前来看,中国的反倾销措施很可能会继续。有中资企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抱怨,此前的对欧多晶硅“双反”措施没用。值得关注的是,3月份从我国由德国进口的多晶硅数量也创出新高,达到4054吨,环比大增75.5%,占总进口量的29.2%。

而欧盟方面,对中国的“伤害”早已经延期。在去年年底欧盟委员会就已经宣布,对自2013年起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延期,审查申请者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EUProSun)认为:中国竞争者“没有遵守国际贸易与竞争的基本规则”。

贸易战:谁又是赢家?

所谓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

打个比方,欧洲市场上的光伏产品是100欧元左右,中国出口到欧洲的则是80欧元左右。欧盟认为这个价格太便宜,对于成本价,对欧洲的同类产品造成冲击,使得欧洲本土的光伏企业因竞争失利而倒闭,以至于造成下岗失业。所以,要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处罚,这就是反倾销。

对于此起彼伏的光伏贸易战,业界人士用“哭笑不得”来形容。有观点认为:如果没有欧盟的反倾销,欧洲人原本可以买到更便宜的光伏,也就是说,欧盟的反倾销阻止了欧洲人享受更便宜的进口商品的可能性。

2013年光伏反倾销激战正酣之时,刊登于《长江商报》上的一则某媒体人的评论如此说道:

这事还值得一说的是,中国的光伏之所以能如此低价进入欧洲市场,是中国政府补贴的结果。也就是,政府用中国纳税人的钱,捧出光伏产品,低价卖到欧洲。但对此等优惠,欧盟不仅不领情,还要惩罚,这让整个事件显得很无厘头。

日常生活中,常见各种打折甚至赔本促销,倾销根本就是一种很常见的营销手段。一个企业怎么会因为东西价格卖得太低而遭受惩罚?欧盟对华征收反倾销税,只是欧盟政客与欧洲国内企业相互结盟的结果,他们才是受益者。

如果说欧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对中国企业又是什么情况呢?双反初起之时,对于“两头在外”,严重依赖海外市场的中国企业,确实是当头一棒。但双反也激发了中国企业的竞争力,中国的光伏行业整体实力已跃居世界前列。

看一个数据:2015年,中国新增光伏装机量15GW,同比增长41.5%,占全球新增装机量53GW的28.3%,连续第三年位居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第一位。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倒是要谢谢贸易保护主义者了,发自肺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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