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已成为第一大出口市场
这次行政复审终判结果,在反倾销税方面,中国强制应诉企业的税率为0.79%和33.08%,其他涉案企业的税率为238.95%;在反补贴税方面, 中国强制应诉企业的补贴税率为15.43%和23.28%,其他涉案企业的税率为20.94%。对于部分税率比较高的中国企业,终裁结果有可能导致其产品很难进入美国市场。
从出口结构看,中国光伏企业已经摆脱了对欧美的依赖,对美出口占比明显降低。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数据,2015年1-2月,中国对美出口的光伏电池占比7.2%,同比减少47.5%。这一转变的发生,一方面是为应对前几年欧美“双反”调查,企业积极调整战略布局;另一方面,是由于亚太等地区政策的支持和市场容量的迅速扩增。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1—2月,中国对亚洲地区出口占比达到58%,为第一大出口市场,其中对日本出口达到34.1%。印度、马来西亚、泰国等缺电国家,政府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给予包括发电补贴、提高光伏装机容量等多项政策支持。目前,晶科能源、天合光能等光伏龙头企业已经在印度、马来西亚等地设厂。
行业“洗牌”效果已显现
同时,中国光伏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显著提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认为,两年多的“洗牌”,使大部分技术水平不高的企业被兼并重组,产能集中度提高,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光伏企业由以前的纯组件制造商向系统方案提供商转型,组件的出口不再是企业的单一业务。
记者了解到,大部分光伏龙头企业已经开展了电站业务,英利、晶科、保利协鑫等企业已成立专门的子公司,希望抓住利润远高于上游组件这电站业务实现新的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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