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AADC)近日声明,由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对澳大利亚光伏(PV)产业造成的损害或阻碍“微不足道、可忽略不计”,自去年5月起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所开展的反倾销调查正式终止。
ACB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今年4月份澳反倾销委员曾建议终止对中国制造商开展的反倾销调查,近日该组织正式发布声明,确定终止此案。
去年5月份澳洲光伏面板制造商Tindo制造公司(Tindo Solar)指控中国生产商向澳洲市场倾销光伏产品,对本土产业造成冲击,AADC反倾销案调查由此展开。
TindoSolar是澳洲唯一一家光伏面板制造商,该公司在南澳州拥有一家发电量为60兆瓦的太阳能发电站。去年Tindo声称中国制造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出口价格在澳销售晶体硅光伏组件或面板,对澳洲光伏制造产业造成显著损害。而AADC早在4月份就已发现,中国产品倾销差额相对较小、对产业所造成的冲击可忽略不计。
事实上,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该反倾销调查“耗资耗力且缺乏必要性”。AADC所做的终止调查决定受到澳洲清洁能源委员会(CEC)的支持。
CEC政策部理事格莱德曼(Darren Gladman)表示对本次反倾销案终结的决议感到高兴,因其“将近18个月笼罩在全澳整个产业的不确定性的根源彻底铲除”。他指出,贸易自由化是一项重要工程,可为本土消费者创造多种利益。对澳洲居民而言,反倾销税将提升太阳能价格,这将对产品销量产生消极影响,从而抑制澳洲光伏产业的发展。
经调查,反倾销委员会发现无锡尚德(Wuxi Suntech)倾销幅度排在首位,达到8.7%,其次分别为天合光能(Trina Solar)、Residual Exporters、中盛光电(ET Solar)和昱辉阳光(ReneSola),相应倾销幅度分别为4%、3.9%、3%和2.1%——然而AADC表示,在实质性损害方面,“以上倾销水平所造成的影响均可忽略”。
据悉,澳洲正式发布终结反倾销调查通告的前一日,欧洲议会议员(MEPs)呼吁欧盟尽快停止对中国进口光伏产品征收最低进口限价(MIP)、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等。
按照国际《反倾销协议》规定,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增征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即反倾销税),以抵制倾销、保护国内产业。
相关数据显示,中国进口光伏面板在澳洲面板市场份额高达80%,澳洲光伏产业每年为中国出口商创造的销售收入约达5亿澳元(约3.9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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