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这个元旦节注定是要不平静的。广大吃瓜群众还沉浸在跨年狂欢的激情与热闹中不想醒过来,而中国的光伏企业家们却因为“超跑”要来而过得人心惶惶、惴惴不安。
在此之前,关于国家能源局即将出台光伏“超级领跑者计划”(以下简称“超跑计划”)的各种传闻纷至沓来:“超跑计划”作为“领跑者计划”的升级版,将重点扶持那些已经具备大规模量产能力但产能尚未释放的先进技术,而且每个基地的规模均为GW级。
且不说经过这些年光伏装机的迅猛发展之后,中国是否还存在大量可以容纳GW级基地的适用土地,更为吊诡的是:当传闻从各种渠道散播出来之后,各地方政府已经开始闻风而动了,“春节前后第一批超跑基地将公布”这样的消息一时间甚嚣尘上。
不寒而栗的“纠偏”信号
广大光伏企业慌了神,因为这是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信号,原因有二:
首先,从中央到地方,并没有见到任何关于“超跑计划”的文件出台,更不用说实施细则了。八字还没有一撇,“超跑计划”就说得有鼻子有眼,不管消息出自何处,这都不是一件可以如此轻率对待的事情。规则还未公布就匆忙确定基地,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暗箱操作,这是否意味着“超跑计划”实际上就是地方政府PK公关能力的竞技场?如此破坏市场经济规则和市场竞争环境的行为,到底是如何被拿到桌面进行讨论的?
其次,技术路线的选择,何为“没有量产但未来有前景的先进技术”?技术先进与否到底应该由谁说了算?如何评判?难道由政府指定吗?如果由政府来指定,不就是为权力寻租与利益输送大开方便之门吗?
熟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人都知道,技术路线的选择完全应该是市场的事情,政府行政手段干预本就是越俎代庖。在市场经济早已深入人心的中国,政府如果还想用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干预市场,可谓冒天下之大不韪,这是开历史的倒车。
光伏行业在中国,是一个完全由民营企业托起来的行业,这在中国产业发展历史上并不多见:它因关系国家能源结构转型而责任重大、它因代表未来电力发展方向同时又能兼顾环境改善而最具走进千家万户的可能性。迄今为止,光伏企业跌宕起伏、群雄逐鹿,发展成为世界第一来之不易。如今放眼全球,没有哪一个国家,敢以政府行政之手,直接干预已经实现充分市场竞争的产业领域。如果上述传闻为真,政府势必滑天下之大稽。
实际上,业界曾经对国家能源局之前推出的“领跑者计划”给予过好评。
2015年6月,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3GW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光伏“领跑者计划”打响第一枪。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下达5.5GW光伏领跑者基地电站指标,包括山西阳泉、芮城,内蒙古包头、乌海,山东济宁、新泰,安徽两淮以及河北奥运廊道8个基地。以2016年10月27日内蒙古乌海领跑者基地中标结果公示为标志,2016年八大领跑者基地招标收官,也意味着为期一年多的“领跑者计划”两批项目兑现。
回顾这两批示范基地的落地过程,国家能源局扮演了游戏规则制定者的角色,并以公开招标和竞价的方式推动实施,整体实现了公开透明,即使2016年出现了低价中标行为,也是企业自愿的选择。总体上看,“领跑者计划”对于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
“超跑”不能是超级干预
有一种解释称,国家能源局释放“超跑计划”信号,目的是为了让“跑偏”的“领跑者计划”重归正途。尽管初心不坏,但方式方法令人质疑。也难怪“超跑计划”消息一出,业界反应激烈。有人认为,这是一种罔顾市场规律的“拔苗助长”,因为再先进的技术最终还是要体现在项目投资回报上,而这一点,绝不是政府部门可以说了算的事。更何况,光伏行业发展进程中不是没有出现过类似的“跑偏”:“金太阳”如是,“路条倒卖”亦如是。
当前,全球经济放缓,中国人口红利、土地红利正在慢慢消失,在此形势下,支撑中国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就是能源价格。而在过去的10年里,光伏系统造价从每瓦70元下降到7元;度电成本也从7元一路降至0.7元左右,降幅达90%。这就是市场焕发出的惊人能量。光伏行业人士在多个场合表示,在未来的五年内,度电成本还会进一步下降50%。
如果“超跑计划”真的出现了大家不愿意看到的局面,从游戏规则的制订到谁参与、谁当裁判、如何评判打分都在一个黑匣子中进行不见天日的话,那么国家三令五申的“简政放权”将沦为一句空话,长此以往,有关部门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何以立信?何以立威?市场经济是充分竞争的经济,需要公平公正的土壤,也只有这样的土壤才能培育出真正紧跟形势、锐意创新、不断迭代的优秀企业,才能实现行业的良性和蓬勃发展。
回首改革开放激情荡漾的三十年,一批解放了思想又开动了脑筋的有志之士摸着石头过河,跌跌撞撞撑起共和国经济的半壁江山,这是全社会乃至整个民族的宝贵财富。在此过程中,我们也看到大量官员因审批环节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而落马。远的不说,仅从十八大之后国家能源局官员的落马人数上就可见一斑。
因此,在当前光伏行业都在卯足劲降低度电成本、尽快实现光伏平价上网的关键时期,国家能源局的每一步政策都应当慎之又慎,不可想当然,更不可人为制造不正当竞争从而使得好不容易才赢来的市场良性土壤被恶之花占据。真到了那一步,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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