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包含三大部分,第一部分,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第二部分,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第三部分,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
其中,涉及光伏及光热内容如下: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
发改产业[2016]19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商务局:
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进口,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更好的发挥进口贴息政策在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上的积极作用,现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执行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541号)同时废止。
附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2016年9月9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