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欧盟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11月,欧盟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3年6月5日,欧盟作出上述反倾销案肯定性初裁。2013年8月2日,欧盟接受部分涉案企业及及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of metals,Minerals&Chemicals importers&Exporters)就临时反倾销税提出的价格承诺协议。2013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公布该反倾销和反补贴案终裁并接受共计121家中国企业作出的经修改的协议价格承诺。2016年2月12日,欧盟将该案双反措施适用范围扩展至自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托运的涉案产品。本次取消价格承诺协议前,欧盟已共计取消上述企业中23家涉案企业的价格承诺。
(编译自:欧盟官方公报)
(潘晓君编译)
(许立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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