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2017年光伏上网标杆电价出炉

   2016-12-05 华夏能源网
50
核心提示:在行业人士千呼万唤之下,2017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终于出台!2016年12月2日,记者拿到一份最新的2017光伏上网电价,一二三类资源区

在行业人士千呼万唤之下,2017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终于出台!

2016年12月2日,记者拿到一份最新的2017光伏上网电价,一二三类资源区电价定在0.6/0.7/0.8/千瓦时,这与我们10月18日的报道预测完全一致!

在此前的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个意见稿中,拟将Ⅰ类、Ⅱ类、Ⅲ类大资源区地面电站光伏上网电价分别由0.80元、0.88元、0.98元下调至0.55元、0.65元、0.75元。对此方案,业界一片哗然,都在高呼下调力度过大,断崖式下调将对光伏行业造成伤害,希望发改委能够适当控制调价幅度。

据了解,0.6/0.7/0.8/千瓦时确定为2017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目前正在走相关流程,将于不久后正式下发。对于这样的电价,并没有此前业界部分企业呼吁的价格,但也基本符合预期:不会饿死,但也不会有多高利润。

预测完全一致:光伏新标杆电价出炉

2016年10月18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意见建议。邀请出席会议的包括财政部经建司,能源局新能源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三峡,中广核,龙源,协鑫,天合集团财务部(新能源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公司财务部,水规总院等。

对于此前发改委出台的条件征集意见方案,以企业和协会代表一方普遍呼吁光伏上网电价不要出现断崖式下跌,这将给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希望上级部门可以照顾到企业的难处,缩小降价幅度。

对于这些意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是比较支持的,也提出意见说不要降太狠。“能源局对我们光伏行业还是一种呵护的态度”。某参会人士告诉记者说。同时,发改委价格司也直陈了自己的难处:上网电价太高,补贴缺口太大,资金筹措、利益协调存在很大难处。

根据最新的调价方案看,发改委是听取了座谈会参会各方的意见,降价幅度有所收窄。发改委政府部门领导的意见很明确,光伏要以倒逼机制来促进行业成本下降,但也不会让光伏企业都没有利润活不下去,一句话:会逼你,但不会逼死你。

2017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文件明确: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

分布式0.4元/0.35元:政策呵护意图明显

发改委此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指出,适当降低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

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模式,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分别为0.2元/0.25元/0.3元每千瓦时,补贴资金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支付;“全额上网”模式则执行光伏电站价格,具体补贴发放审批程序按照光伏电站的方式执行。

相比之前0.42元全补,分布式补贴幅度出现大幅下降,这对于分布式的发展将非常不利。尤其是全额上网也改成了按照光伏电站方式来执行,这会给屋顶光伏业主带来很大的麻烦。

业内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新的标杆电价对于分布式降价幅度也有所缓和,不再按照意见稿的三档定价,二是分成两档,目前了解到的电价为0.4元/0.35元每千瓦时。但目前这一信息还没有得到发改委方面的证实,最终价格请关注后续报道。

国家本意是要重点发展分布式,原定目标是到2020年1500GW的40%都应该是分布式的,但是现在来看分布式实际上只占到14%,发展情况不达预期。新的分布式电价,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政策制定者对于分布式的呵护,这对于众多在押宝分布式发展的光伏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