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提出了6要,其中,光伏扶贫划入了重点工作任务:
一要全面提升易地扶贫搬迁质量和脱贫成效。举一反三解决好突出问题,加快推进2019年搬迁建设任务,加大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力度,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纠错纠偏,确保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搬迁建设任务;
二要持续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推动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主要用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力量攻破坚中之坚;
三要加快补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发挥好投资主管部门作用,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要统筹推进革命老区、边疆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推动各有关方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
五要扎实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组织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推动以工代赈回归政策初心,在扶志扶智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六要稳妥有序推进水电矿产资源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消费扶贫、光伏扶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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