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光伏发电运行情况良好,设备利用小时数和发电量同比增加,累计弃光电量和弃光率大幅下降,弃光限电情况明显好转。
一、光伏发电运行情况
(一)装机容量:截至2018年8月底,新疆电网联网运行的发电装机容量8617.5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932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10.8%。
(二)设备利用:2018年8月份,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全部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291小时。其中: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42小时,同比增加19小时。
2018年1—8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全部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133小时。其中: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912小时,同比增加75小时。
二、光伏发电生产情况
2018年8月份,新疆电网调度口径总发电量2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其中:太阳能发电量1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5%,占总发电量5%。
2018年1—8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累计总发电量182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其中:太阳能发电量7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占总发电量4.3%。
三、自治区当前弃光情况
2018年8月份,弃光电量1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41.2%;弃光率7.4%,同比下降了6.1个百分点。其中:博州、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弃光率全区最低,分别为1.2%、1.5%、1.8%;和田地区弃光率全区最高,为21.9%。8月全区弃光率低于10%的地(州、市)共9个;弃光率低于5%的地(州、市)共计5个,达到国家标准。
2018年1—8月,弃光电量15.9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18.9%;弃光率16.7%,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其中: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弃光率全区最低,分别为9%、10%;克州弃光率全区最高,为32.6%。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继续贯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政策措施,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要求,继续实施电气化新疆战略,进一步采取深入挖掘自备电厂消纳潜力、协调加大兵团电网和石油电网消纳力度、加快推动火电灵活性改造工作等一系列措施,推进光伏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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