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和2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各项目单位和项目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座谈会释放的信号表明,关于行业内密切关注的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延期的相关政策将于春节之后出台。
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局对各示范项目业主单位说明了延期投运的电价联动政策以及需遵循的相关规则,在此基础上,要求各示范项目业主单位必须在2018年2月底前提交项目是否推进的承诺函,并抄报项目所在地省发改委,届时不出具承诺函的企业,将作自动放弃示范资格处理。
由此可知,今年2月底,在相关政策机制下,承诺“干”的首批示范项目的最终数量将得以明确,到底有多少示范项目将放弃示范资格?已成为当前行业的讨论热点。刨除春节假期,留给“纠结”中的部分示范项目业主单位考虑决策的时间只有约一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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