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单个村级电站容量控制在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
通知称,河南自去年光伏扶贫工作启动以来,工程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光伏扶贫模式得到认可。但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部分县级政府未切实履行出资责任、商业化建设村级小电站以及建设标准不够规范等问题。
河南省表示,“十三五”期间,河南光伏扶贫主要采用村级小电站形式,原则上不支持集中式电站。县级政府是光伏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出资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及各类产业扶贫资金,不足部分可由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同时鼓励企业捐赠。
河南省还要求,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以县为单元,总受益户数与总建设规模的配比关系为村级电站每户对应5千瓦-7千瓦。在规划项目建设时,要严格落实“统一流程、统一招采、统一运维、统一验收、统一监管”等“五统一”建设模式,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将光伏扶贫工程打造成阳光工程、良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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