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0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通知要求,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因文件落款时间为5月31日,被称为“531”新政)。新政提出: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同时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5分钱。
因“531新政”的严苛程度超预期,也给近年来高速发展的中国光伏产业踩下一脚“急刹车”。甚至有媒体称,政策文件正式出台后,全行业感慨“一夜入冬”。
6月6日上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与光伏行业协会部分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汉元等众多“大佬”参会。
国家能源局在座谈会上强调,国家发展光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是毫不动摇的。
此外,国家能源局允诺将在近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财政部抓紧发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二是加大电力体制改革力度,切实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三是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落地实施;四是抓紧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负担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五是要求电网企业做好光伏项目并网工作;六是着力扩大光伏发电消纳市场,减少弃光限电。
6月11日,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就“531新政”作出释疑,《通知》本身不是“急刹车”,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德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经验,通过征求意见会(2月)、新闻发布会(4月)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吹风提示,还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电网企业意见并作了政策宣介。经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后,于5月31日正式印发了《通知》。
该负责人介绍说,出台《通知》是十分必要的。对实现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提高我国光伏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支持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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