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引爆了光伏行业。许多行业人士认为文件出台操之过急,某些规定不合理,为此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保定市分布式光伏能源协会、湖北省太阳能产业协会纷纷印发了征求意见文件。
各协会的文件原文如下: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