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扶贫办获悉,截至12月上旬,国家下达给山西省的“十三五”第一批2859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已基本实现并网发电。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东部,绝大多数贫困地区光照资源充足,荒山荒坡广阔,建设光伏电站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2014年10月,山西被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确定为实施光伏扶贫的首批试点省份。
山西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底国家一次性下达山西省2017年至2019年光伏扶贫村级电站规模102.9万千瓦,规划建设村级电站2859座,涉及35个贫困县、4478个贫困村、16.3万贫困户。
今年以来,山西各地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提前完成并网发电目标。山西省扶贫办要求,下一步,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在直接补助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户的同时,通过设置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等方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收入。
据统计,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四年多以来,国家累计下达山西省光伏扶贫指标261.3万千瓦,全部并网后年可发电37.63亿千瓦时,实现发电收益26.34亿元,为全省58个贫困县7993个贫困村的232万贫困人口带来人均1100元的稳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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