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我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以下简称《通知》),9月25日又以新能源司相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的方式对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了进一步解读,正式启动了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组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各省上报领跑基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现我局按截止时间对相关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申报文件进行了统计和初步形式审查。截至10月31日,共有15个省(自治区)向我局正式提交了共37个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申报材料,其中包含23个应用领跑基地和14个技术领跑基地;共有14个省(自治区)的34个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通过了初步形式审查,其中包含21个应用领跑基地和13个技术领跑基地。为保障领跑基地优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按类别对申报基地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各省(自治区)申报基地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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