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所有光伏人士都在静待2019年补贴新政的时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再次针对平价上网项目出台《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确立平价上网项目的优先地位!(“方案”原文请点击:能源局: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项目)
在2019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通知”发布之初,笔者曾评价该政策为“531之后最有诚意的一项政策”,因为该政策致力于降低平价上网的非技术成本,考虑周全,近乎对所有平价上网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给出了解决方案。而笔者也认为,平价上网项目发展的顺利与否,主要就看该政策能不能落实。
而此次出台的工作方案即是确保“通知”有关支持政策落实到位。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次工作方案透露出了哪些信息。
一、确认优先级:平价上网项目优先、补贴项目推后
工作方案的第一条内容就是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项目,要求各地区在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满足条件的基础上,先行确定一批2019年度可开工建设的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在第四条提到,在开展平价上网项目论证和确定2019年度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名单之前,各地区暂不组织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
以上可以发现,“方案”将确定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名单作为当前光伏行业最为迫切需要完成的事项。确切来说,组织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的建设之后,才会开始需要补贴项目的竞争配置。
在此之前,业内一直认为有补贴项目要优先于平价上网项目(即“无补贴项目”)。因为从补贴政策的风向来看,今年或将有30亿元的资金作为光伏项目的补贴。有专业人士测算后得知,这30亿元或将支撑45GW左右的新增装机。
这也就意味着,有补贴项目仍将是今年新增装机的绝对主力,而此前炒的大热的平价上网项目将成为陪衬。
但是“方案”的出台彻底打破了这种印象。户用项目也好,地面电站也罢,只要是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都统统往后站。
二、严格落实各项利好政策
作为去年“531”之后最有诚意的一项政策,“通知”给平价上网项目设定了多项利好政策。其中最主要体现在对非技术成本下降的利好。
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各地方政府部门对平价上网项目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关收费方面予以支持、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费等费用、不得将在本地投资建厂、要求或变相要求采购本地设备作为项目建设的捆绑条件;要求电网企业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承担平价上网项目电量收购责任;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项目特点的金融产品,积极支持新能源发电实现平价上网。
可以说,“通知”几乎给平价上网项目扫除了所有障碍。政策是出来了,但是由于涉及到多方利益,如何落地实施才是关键。“方案”不但确立了平价上网项目的优先地位,而且对“通知”中提到的各种利好再次进行了强调,并着手严格落实。
首先在消纳方面,“方案”再次体现了对平价上网项目的优先,消纳空间优先用于支持平价上网项目。在各类项目中,配置消纳能力的排序为:
1、已备案且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的项目
2、2019年度新建平价上网项目
3、需国家补贴的项目
其次,“方案”要求各地区协同落实平价上网政策措施。在附件的“有关落实事项及任务分工”中,明确要“降低土地等非技术成本”、同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规定电网企业负责项目升压站之外的接网等全部配套电网工程;此外还对相关项目的售电合同进行规定,最大程度确保项目20年以上的电量收购、并保证平价上网项目不需要参加电力市场交易。这些利好政策都进行了详细的归责,并注明了完成时限。这一切都表明,这次发改委和能源局是“来真的”。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