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印发第27号文件,据公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2017年6月28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和2017年2月17日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同时废止。
在新版的《目录》中,涉及太阳能光伏领域的包括:薄膜电池导电玻璃、太阳能集光镜玻璃、建筑用导电玻璃生产、高新太阳能电池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空调/采暖系统/太阳能干燥装置制造、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生物质能等)建设与经营、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制造、硅基及光伏新材料开发与生产、光伏农业技术开发与应用、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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