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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禁以“光伏发电”等名义进行传销

   2020-04-30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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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河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要通

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河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要通过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违法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识别、抵制新型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运用案例以案说法。通过曝光大案要案、典型案例,揭示传销惯用手段,剖析传销欺诈本质,揭露打着“光伏发电工程”“资本运作”“西部大开发”等旗号发展下线牟利的“拉人头”式传销,尤其是打着“网赚”“网页游戏”“金钱游戏”“互联网购物和电子商务”“免费获利”等旗号实施网络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

全文如下:

河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打传办,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全省打击传销工作成果,营造打击传销舆论氛围,维护我省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违法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识别、抵制新型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坚决遏制传销在我省发展蔓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应有贡献。

二、重点内容

(一)普及打击传销知识。围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刑法》中的组织领导传销罪,大力宣传打击传销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揭露传销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及严重危害,教育引导群众提高抵制和防范传销的能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运用案例以案说法。通过曝光大案要案、典型案例,揭示传销惯用手段,剖析传销欺诈本质,揭露打着“光伏发电工程”“资本运作”“西部大开发”等旗号发展下线牟利的“拉人头”式传销,尤其是打着“网赚”“网页游戏”“金钱游戏”“互联网购物和电子商务”“免费获利”等旗号实施网络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

(三)宣传打击传销工作成果。大力宣传报道市场监管、公安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联合打击传销的工作成果,正面引导舆论宣传,震慑传销违法分子,充分展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打击传销的声威和执法人员精神风貌,有效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三、主要形式

坚持常态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做好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基础上,6月份开展全省“禁止传销 守护幸福”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月活动。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注重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采取灵活有效的宣传方式和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媒体、载体传播优势,积极创新宣传内容,结合无传销创建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强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一)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宣传普及禁止传销知识和披露传销的邪恶本质,曝光打击传销典型案例。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宣传教育活动,印制《致广大群众打击传销公开信》《禁止传销活动的通告》等宣传资料,在住宅小区以及人员集中的车站、广场、公园等显著位置张贴。

(三)在居民小区设置宣传牌进行宣传,形成常态化,并及时有针对性更新宣传牌内容,持续保持足够的宣传力度和效果。

(四)编写、制作各类禁止传销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通过村委会、居委会或小区、社区、街道办等建立的微信平台发送到各租户或小区业主的手机中,实现对流动人员和出租户的禁止传销宣传教育。

(五)开展政策法规咨询,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六)对直销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直销企业加强自律,守法经营,严禁以直销名义从事传销违法经营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社会和谐,扎实做好打击防范传销源头治理以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势和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力度,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努力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二)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市场监管、公安、宣传、广电、通信、教育、民政等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实现社会共治,协同监管,确保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科学谋划,务求实效。要突出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落实,做好总结。各地要及时报送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典型经验做法,并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禁止传销 守护幸福”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总结及影像资料报省打传办,省打传办将选取工作效果好、成效显著、活动内容丰富的总结文章择优宣传推广。

联系人:刘颖骁 电话:0311—67568369

邮 箱:hbdachuanban@163.com

河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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