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进入倒计时,回顾这一年来的光伏市场。
供需旺盛大单不断,利好政策全面井喷。据光伏产业网不完全统计,今年1-11月,仅国家层面出台的重磅利好政策就多达上百条。
众所周知,光伏行业是一个政策导向型行业,政策对行业的影响至关重要。
基于此,我们盘点了今年光伏行业真正意义上的“重磅政策”,从支柱地位的确立到新时代赋予光伏的责任与使命。我们相信,在碳中和形成全球共识的过程中,光伏产业将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依托有利的政策环境,迈步进入真正意义上的“黄金时代”。
中央一号文件:推进农村光伏建设!
政策回顾:
2月22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到: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在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
点评:时隔5年,光伏再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在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的背景下,光伏在推进“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中战略中的份量不断提高。与2017年中央一号件尝试推进光伏发电相比,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及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在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这一“顶层设计”也赋予光伏促进乡村振兴的时代使命。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滩为重点的大型风光基地建设。
政策回顾:
3月5日,2022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滩为重点的大型风光基地建设。
点评:风、光大基地首次写入2022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列入了2022年新基建、政府工作的重点。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此举也被普遍认为是“双控”考核机制转变迈出的重要一步。
住建部: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光伏寿命应高于25年!
政策回顾:
2021年10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等9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国家标准,并于2022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规范》明确: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其中的集热器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15年,光伏组件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25年。
点评: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执行将为已陆续出台的各项鼓励政策提供更好的落地抓手,虽然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会因地区、以及具体的项目而异,但总体上都是利好绿色建筑、分布式光伏等业务。《规范》实施以后,光伏市场将迎来更加良好的发展机遇。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1条”:到2025年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政策回顾:
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1条”。方案锚定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提出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点评:为了稳住全国的经济大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稳增长措施,而光伏产业有幸成为了国家稳增长的重点抓手行业。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国务院继2013年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在新能源领域出台的又一部重要政策文件。
从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时间点上看:国家第一次把光伏产业作为经济稳增长的抓手与工具,在疫情后复工复产及拉动经济的政策清单中,第一次出现了“新能源”;由此可见,光伏行业在中央层面的地位和属性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需要补贴的“战略新兴产业”逐步成长为一个可以改善甚至稳定经济的“(准)支柱性产业”。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屋顶光伏行动、风光发电量实现翻倍!
政策回顾:
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九个国务院组成部门首次联合下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规划》明确,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点评:区别于以往规划,这次“十四五”规划首次采取九部门联合印发形式,既是规划发布形式的创新,更有助于形成促进新时代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六部委:加快分布式光伏开发,创新“光伏+”模式
政策回顾:
6月2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计划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鼓励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升级和行业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
在此之前,住建部官网发布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就曾提出,推动太阳能建筑应用,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加强太阳能光伏应用。
1月18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也曾提到,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
点评:工业、建筑、交通三大领域能源消费占总消费的九成以上,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光伏+”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应用将得到深入推进。
工信部:光伏产业将开展“碳足迹”认证!
政策回顾:
8月25日,工信部公开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到探索建立光伏“碳足迹”评价标准并开展认证。
根据文件,未来光伏行业的重点发展领域将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高纯硅料、大尺寸硅片技术,N型高效电池、柔性薄膜电池、钙钛矿及叠层电池;
2)探索建立光伏“碳足迹”评价标准并开展认证;
3)推动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技术。
点评:这则文件具有很大的想象空间,或意味着肇始于光伏行业的“碳足迹”认证,很有可能扩展到能源及其以外的行业,不仅会重塑光伏行业的发展格局,也会改变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生态。
浙江省电力条例:分布式发电可以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
政策回顾:
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电力条例》,就电力规划与建设、生产与交易、运行安全、供应与使用和电力设施保护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提出有关要求。
文件明确表示,完善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和电力中长期、现货交易机制,建立健全微电网、存量小电网、增量配电网与公用大电网之间的交易结算、运行调度等机制。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能发电等电力生产企业可以与周边用户按照规定直接交易,具体办法由省电力管理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点评:工商业光伏大省浙江宣布分布式发电可以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成为“隔墙售电”工作推进又一重要节点。这意味着浙江省“隔墙售电”的大方向基本已经落实,但具体的交易细则以及管理办法仍待确定。
对于光伏行业来说,隔墙售电能让光伏项目的发电量不再绑定一个用户,实现更多盈利选择,可以说是重大的利好消息。也是让能源消费者转变为“生产投资型消费者”,促进电网企业向平台化服务的战略转型的地方性重要举措。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确保户用光伏“应并尽并”
政策回顾:
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表示,做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各级电网企业和供电企业要积极做好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依法简化并网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推广线上服务应用,确保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应并尽并”,消纳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点评:如果说分布式光伏“并网稳”是前提,那么“并网准”就是关键,“并网多”是目标,“运行好”是成效。为了分布式新能源并网稳、准、多、好,《征求意见稿》提出,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可再生能源微电网,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柴油发电机等,有效提升边远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三部委: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
政策回顾:
10月9日,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通知表示,为深入引导光伏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三部门有关业务司局在组织开展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对接的基础上,近期集体约谈了部分多晶硅骨干企业及行业机构,对相关单位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着眼大局和长远利益,坚持上下游合作共赢,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切实加强企业自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销售行为,不搞囤积居奇、借机炒作等哄抬价格行为;三是要统筹推进光伏存量项目建设,合理释放已建产能,适度加快在建合规项目建设步伐,同时对后续新建产能大规模投产要提前研判、防范风险。
点评:作为光伏产业的上游原材料,多晶硅一直占据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地位,甚至也肩负着降低光伏应用成本的重任。不过年初以来,多晶硅的价格却是一涨再涨,创下了十年新高,这也导致产业链剧烈震荡。对此有关部门高度关注,不仅发文引导,还约谈了骨干企业,帮助稳定多晶硅市场的供需与价格。
分析人士认为,文件中反复提到“保障”、“支持”、“鼓励”这些词语,都是正向积极的词语,没有出现“禁止”、“不得”等负面词语,可见,国家层面对于多晶硅行业的发展是满意的。总的来说,通知将对整个多晶硅产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对那些有准备的企业来说更是巨大的机遇,特别是对那些以低价组件推动风光大基地建设的企业更是如此。
“双反”暂缓两年
政策回顾:
10月14日,拜登政府停征光伏组件“双反”关税消息刷屏,针对这些进口电池和组件的反补贴税流程已实施了两年。根据公告,美国总统拜登暂时免除了对使用中国制造的零部件在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或越南组装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的所有反倾销或反补贴税。
点评:迫于电力供应压力和美国国内光伏装机需求,美国政府及商务部最终选择了妥协。该消息一出,A股光伏板块午后全线暴涨,最高涨幅13%。包括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阿特斯等在内的中国组件厂商得以继续推进美国市场相关经营战略。
10月14日下午,隆基绿能涨停,为2020年12月以来首次。
二十大报告: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政策回顾: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点评: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实现由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已成为必然趋势。
国家能源局: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
政策回顾:
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各电网企业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
《通知》强调,各单位应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力争同步建成投运。
点评:最近几个月,包括河南、江西、湖北在内的多个省份纷纷调整了峰谷电价政策,大幅扩张当地峰谷电价差,作为光伏和储能主要的盈利来源,许多地方电站收入较之过去均实现成倍增长。
于此同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即全容量并网不再是硬性条件,为提振光伏市场装机积极性再下一剂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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