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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仁贤再推一家新上市公司?上百人持股阳光新能源,它是阳光电源的电站开发子公司

   2022-01-24 能源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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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能源一号近期获悉,专注于电站业务开发的、阳光电源旗下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新能源)进行了高级管理人

能源一号近期获悉,专注于电站业务开发的、阳光电源旗下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新能源”)进行了高级管理人员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等一系列的动作。

更为重要的是,该公司的多个参与股东(即有限合伙企业)实则为阳光新能源的员工持股平台。因此,曹仁贤(阳光电源董事长)未来是否会将阳光电源的电站业务进行拆分,推动阳光新能源实现新一轮的资本运作上市,存在这样的可能性。但目前,阳光电源方面尚未披露任何的细节。

阳光新能源展开众多变更

根据相关信息显示,去年年终,阳光新能源的名字由前期的阳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已改名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4.2亿,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等),也从原有的张许成、陈志强两人,增加至8人。其中阳光新能源的董事中有还有陆阳,他也是阳光电源的董秘。引入上市公司的董秘作为下属子公司的董事,不排除为子公司上市进行资本铺路的考量。

最新资料显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新能源”)的法定代表人为张许成,主要股东为:阳光电源持股77%,出资8.26亿;曹仁贤,持股4.08%;合肥星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肥星阳”)、合肥泓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肥泓阳”),持股3.9%;张许成,持股2.15%,合肥浩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肥浩阳”)、合肥月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肥月阳”)等。9个股东的总出资额高达10.728亿左右。

这家公司中,合肥星阳、合肥浩阳、合肥月阳、合肥泓阳等都成立于2020年年底,核准日期为2021年年底。经证实,这类有限合伙企业中的不少股东是阳光电源的内部员工。也就是说,它们实则是阳光新能源的内部员工持股平台。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的共同特征还包括:每个人的出资额大约在50多万至1000多万不等。这些平台分别拥有几十位的合伙人,其中不乏有曾担任阳光电源其他子公司、子机构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如今进入阳光新能源这家子公司中。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总计涉及上百人之多。

阳光新能源地位重要

事实上,阳光新能源是阳光电源旗下非常重要的一家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底,阳光电源来自电站投资开发的收入为26.89亿,仅次于“光伏逆变器等电力转换设备”另一子业务(35.91亿)之后。2020年全年,来自电站投资开发的收入为82.27亿元,占公司营收比例的42.66%。

以“技术”+“市场”双轮驱动,阳光新能源积极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已构建起以中国为根基、海外飞速发展的多元业务协同产业布局,截至2021年6月,在全球累计开发建设光伏、风电项目超1800万千瓦。

从以往的多个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案例中不难发现,企业都会在重要的公司内部布局员工持股平台,让员工有机会入股。一旦该企业上市,众多员工都将呈现财富值的指数型增长。无论是在组件厂商、材料端还是逆变器等行业中都曾发生过。

目前的阳光新能源定位于电站开发业务,可以看作是类似晶科科技这样的晶科系子公司。那么,未来曹仁贤是否会与李仙德走同一步棋,像晶科系一样(把晶科拆成晶科能源、晶科科技两家上市公司),将阳光旗下的电站类资产,与现有的逆变器及储能等设备产品线业务彻底分开,并推动阳光新能源的上市, 或有可能。不过目前这仅为猜测,阳光电源为进行过实质性的印证或者对外披露公开信息。

阳光新能源与上峰水泥牵手

今天,上峰水泥(SZ:000672)与阳光新能源、合肥凭新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合肥凭新”)等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布局光伏发电、储能等绿色能源产业,促进公司产业绿色、经济、节能及可持续发展,实现三方合作共赢。

三方拟设立的合资公司将通过现金方式出资完成,全名为上峰阳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峰阳光”) 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保税区。以下是拟合资企业的股本结构。

这三家公司的合作内容包括:依托上峰水泥公司的各基地资源,合作开发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业务,定位光伏产业+新能源财务投资。

光伏产业方面主要有三个方向,一是依托甲方各基地现有厂区、屋顶、矿区等可用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一体化项目,解决甲方各基地自用电需求问题;二是针对有条件资源的基地和区域,引入合伙人合作开发光伏及储能项目,满足当地周边企业绿电用电需求;三是依托基地综合资源共同投资开发光伏储能等新能源开发项目。

合作机制为:筹建阶段,甲方(上峰水泥)负责完成合资公司工商注册手续,协调所属各基地资源协同及提供一期项目资料,与乙方(阳光新能源)、丙方(合肥凭新)共同制定投资框架发展总方案;乙方负责具体项目策划、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及技术支持等;丙方负责提供投资运营方案的策划、设计及光伏储能项目专业咨询服务。

同时,三方共同组建战略合作团队,负责搭建合资公司框架及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乙方人员侧重负责项目前期可研、建设方案、建设、调试、前期运营维护及运营培训等并参与前期与政府主关部门的合作洽谈、项目建设、调试、前期运维培训等;丙方人员侧重负责投资运营方案的策划与设计、光伏储能项目运管管理咨询服务及碳资产运营管理等;甲方人员侧重负责协调所属基地资源,提供落实光伏项目应用场景、对接所在地相关部门项目申报、协调办理项目合规性手续、与周边用电需求企业沟通等。

并且,优先落实铜陵上峰、怀宁上峰等基地启动实施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一体化合作项目,由合作团队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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