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开发区持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探索和完善土地资源要素配置,精简提速、流程再造,加速企业项目落地投产,降低企业用地时间和成本,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截至目前,高唐开发区已累计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11宗,面积约606亩。
一、流程制度化,管理规范化。
高唐县委、县政府将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突出位置来抓,制定出台了《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唐县“标准地”供给改革落实方案的通知》,明确和细化相关工作程序,持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为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全县工业用地供应全部实现“标准地”出让。基本流程为宗地辖区政府向工信、生态、发改、资规、行政审批等部门征求相关控制性指标标准,各职能部门出具后,辖区政府依据辖区的特点对指标出具汇总意见,由县资规局依据控制性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发布“标准地”招拍挂公告,相关指标标准同步公告。
二、资源市场化,土地集约化。
自2021年8月份以来,高唐开发区严格按照《高唐县“标准地”供给改革落实方案》的实施要求,先后为山东伟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元邦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童伴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传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0多个项目提供“标准地”,并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
在“标准地”实施过程中,高唐开发区通过积极推进土地资源和项目资源精准对接、高效配置,大大提升了工业用地项目落地效率。一是坚持市场化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破除传统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通过事前制定发布标准,企业对标竞价,营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正清廉的投资环境;二是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明确企业投资项目单位用地税收等“硬约束”控制指标,以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完善奖惩倒逼机制,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唐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亩均税收达到16万元、容积率不小于1.0的指标体系,做到“明标供地”;三是坚持改革提速度。通过事先明确用地要求和标准,推广带施工图出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借鉴“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高唐开发区选派专人无偿为“标准地”项目提供全流程或部分审批事项代办服务,最大限度提高建设速度和效率。
三、服务代办化,监管全程化。
紧紧围绕保障发展,服务重点项目用地需要这一核心,始终坚持“企业为上、躬身入局、勇毅担当”的工作理念,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一是设立代办制度。针对建设项目前期管理环节多、链条长、手续繁杂的特点,高唐开发区“帮代办”服务采取“一次委托、多项受理”的方式,主动上门,多方联动,构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无缝衔接的工作模式。通过主动上门征集受理,全流程“帮代办”,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主动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多层面合力推进;二是创新区域评估制度。破除原先由企业自行开展评估事项的做法及单个项目多次评估的问题,推行“政府出资”开展区域评估制度,即在土地供应前,开展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节能评估等事项的区域评估,评估成果供开发区内企业免费共享,真正实现由企业办变为政府办、由企业出资变为政府买单,有效解决当前工业投资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耗时长和单个建设项目重复评估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经济成本;三是建立预审批制度。成立项目预审批制度工作专班,协调相关部门提前与用地意向企业对接,对项目进行预审批,加快推动项目落地。
下一步,高唐开发区继续深入研究建立健全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承诺信用管理机制。高唐开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相关文件要求,在开发区内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探索“标准地+承诺制”用地模式,完善工业项目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激发土地市场活力,创新工业项目用地保障和项目监管方式,充分释放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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