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许多人将联合国气候谈判比作一辆奔驰的列车。现在,这辆列车即将到达哥本哈根终点站。但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迎接它的不是灿烂的阳光,而是密布的阴云。
如果把2007年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会议看作是起点站,那么气候变化谈判的列车已经驶过了10站。列车装载的是四大议题: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开发和转让以及资金问题。围绕最核心的问题——发达国家2013年至2020年的中期减排目标,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始终各执一词,分歧巨大。
发达国家争当最差
11月2日至6日,为哥本哈根大会作准备的气候谈判进入最后一站巴塞罗那。会议刚开始,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非洲国家代表集体退席,联合抵制谈判一天;与此同时,在大洋另一侧的美国,参议院环境和公共工程委员会正式就“参院版”气候法案进行辩论,但从始至终,该委员会7名共和党成员没有露面。
非洲国家代表杯葛谈判,是为了抗议美国等发达国家不愿大幅削减碳排放;而美国共和党人抵制辩论,则是为了尽量拖延气候方案通过的时间。一方要求减排更多,另一方压根儿不想减排,双方的立场南辕北辙,要谈到一起真是难上加难。
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估计,发达国家需要到2020年前,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5%至40%,才能避免给世界带来灾难性影响。发展中国家据此提出了发达国家减排40%的要求。但发达国家认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最积极的欧盟提出的减排目标也只有20%到30%。许多气候谈判专家开玩笑说,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在“争当最差”。其表现有三:
第一,做“口头文章”。美国是唯一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并承诺2008年至2012年减排的发达国家。与前任总统布什不同,奥巴马上台后,提出美国要带头应对气候变化。今年6月,美国众议院提出方案,到202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17%。这个目标看上去很高,但用1990年作基准年换算,实际上只减排4%。因此,一些环保组织批评美国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第二,开“空头支票”。以日本为例,鸠山由纪夫上台后承诺中期减排目标是25%,这比上一届政府提出的8%高得多, 但落实起来有些麻烦。首先,这个承诺有前提条件,即所有主要排放国都参与减排。众所周知,各国在历史累积排放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较大差异,气候谈判的“宪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据此提出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即发展中国家不能像发达国家一样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因此,鸠山提出的前提根本不可能被发展中大国接受,前提条件就无法成立;其次,日本经济界不予认同,认为负担太大,不利于经济发展。
第三,拉中印“垫背”。一些发达国家一直试图重新解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如日本提出发展中大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是有区别的,它们应该“毕业”成为发达国家。言下之意,中国、印度和巴西等国也应承担强制的减排任务。日本还提出“按行业设定减排目标”,这实际上是用全球性的行业指标,混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气候变化的责任。总之,发达国家为了转嫁自己的减排责任使出浑身解数。[page]节外生枝颠覆规则
当谈判接近终点时,更令人惊愕的是一些发达国家不仅在减排问题和基本原则上做文章,还要彻底改变气候谈判的“游戏规则”。
气候谈判一直坚持两条轨道并行,其一是气候谈判的总体框架——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发展中国家和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美国在公约下,采取进一步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其二是1997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基础上制定的有法律效力的《京都议定书》,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根据该法的规定,制订2013年后的减排目标。
但在今年10月举行的曼谷会议和刚刚结束的巴塞罗那会议中,欧盟提出把双轨合为一轨,废除或抛弃《京都议定书》另搭新框架,妄图把法定的强制承诺,改成公约下的政治宣言。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也遥相呼应。
中国代表团团长苏伟说:“在谈判时间所剩无几的情况下,提出一种根本违背谈判基础的新方案实质上就是给谈判进程设置了新障碍。”《京都议定书》工作组中国谈判代表李婷则认为,这是发达国家拖延时间的把戏。她说:“接下来在哥本哈根最终上演的,也许是它们从《京都议定书》附件一(指具有限控温室气体排放义务的国家)的‘大逃亡’。”
最终协议还需等待
两年前,各方在巴厘岛达成了“巴厘路线图”,并设定了2009年年底的谈判最后期限。当时,联合国负责气候谈判的高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沃·德博埃尔对在哥本哈根达成一份全面协议充满信心。
然而金融危机的突然爆发,改变了一切。即便欧盟也不再热心推动气候谈判,害怕应对气候变化对经济产生负面冲击。今天,列车已经接近哥本哈根。面对发达国家不断倒退的态度,德博埃尔只好改口称:哥本哈根可能难以成为原定的终点,也许只能再达成一份“哥本哈根路线图”,最终的协议可能还需要继续等待。
事实上,两年前许多谈判专家就指出,把2009年年底作为最后期限过于乐观。一份有意义的气候协议,不能离开碳排放量占全球约25%的美国的参与,而美国国会预计到2010年才有可能通过一项气候法案,届时美国政府将拿出真正的气候谈判方案,一些发达国家将会以美国为风向标,所以应把最后期限设在2010年。谈判的进程果然被这些专家言中。
本月初欧盟领导人访问华盛顿时,美国总统奥巴马表态说,哥本哈根会议构建的将是一个“应对潜在生态灾难的框架”。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也呼应说:在哥本哈根达成类似《京都议定书》的协议是不可能的,但达成一份框架协议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这样的协议还是有可能包括发达国家减排的时间表以及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从一份全面国际协议降级到一份框架协议,这也许会令很多人失望,但气候谈判毕竟是向前移动了一点点。奇迹虽然在哥本哈根不可能发生,但人们还应该把希望寄托于哥本哈根后新的一站。因为应对气候变化、拯救我们生存的地球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谁都不能置之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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