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16日, 中欧环境治理项目展开了新一轮的培训,此次培训针对两个议题,“公众参与机制”和“环境法庭机制”。10月15日,会议讨论了中国公众参与环境规划及评估操作机制与实践; 10月16日讨论了中国建立及改善环境法庭机制与实践。每一个议题在专家报告的基础上均结合项目地方项目的一线经验,此次参加案例分享的中欧环境治理项目地方项目合作伙伴是英国史密斯环境研究所和瑞典环境科学研究院,他们分别在湖南郴州和贵州开展项目运作。
环保部政法司李静云副处长在会议讲话中提到:在在马上就要进行三审的《环保法》里面,我们已经成功的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环境处罚方面的按日计罚,以及查封扣押等等行政强制手段,都在这一次《环保法》的三审稿里面成功的写进了法律条文中,应该说这也是经过了多年的努力,同时中欧环境治理项目也为《环保法》立法过程中提供很多很好的经验,项目的一些地方实践项目,比如说在浙江和山东做的一些工作参与政策方面的建议实践,山西、湖北、新疆的空气污染治理信息公开,还有湖北和贵州的土壤修复等等,云南和贵州的一些环境法庭方面的经验,都为我们在《环保法》立法过程当中,他们的研究报告也给我们做出了一些参考。
会议上午为专家演讲,下午主要是参会代表讨论,这次会议也是中欧环保专家和一线工作专业人员交流的一个平台。来自20多个城市的环保部门的官员和环保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将参加此次会议,同时还有来自环保NGO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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