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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巍:丹麦绿色发展模式对我国建设生态文明节约型社会的借鉴意义

   2013-06-24 丹麦丹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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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随着中国经济30多年的高速增长,能源和环境的压力日趋严重。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应该如何走?是否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现成的

随着中国经济30多年的高速增长,能源和环境的压力日趋严重。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应该如何走?是否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现成的经验少走弯路?通过研究和比较世界各国的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经验,我们发现,北欧国家不同程度地走在世界前列,丹麦表现尤其突出。以“零碳”为目标的“丹麦绿色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全球探寻能源供应和安全最为成功的“实验室”,充分证明了人类只要选对了正确的发展路径,完全有可能彻底打破能源瓶颈对社会经济发展制约。而且,“丹麦绿色发展模式”的诸多最佳实践和具体作法,对我国正在进行的可持续性城镇化和生态文明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有着现实的借鉴意义。

“丹麦绿色发展模式”的缘起及形成过程

20世纪70年代以前,丹麦93%的能源消费依赖进口,而1973年爆发第一次世界石油危机后,油价涨幅达到3~4倍。1979年,第二次石油危机爆发,石油提价严重加大了丹麦国际收支赤字。受到两次能源重创之后,丹麦开始尝试改变过去依赖于传统能源的模式,在能源消费结构上,努力实现从“依赖型”向“自力型”转变。

这一转型的结果是:从1980年代至今,丹麦的经济累计增长78%;能源消耗总量增长几乎是零;二氧化碳气体排放量降低了13%,实现了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耗脱钩,证明提高GDP和人民生活水平并不意味着消耗更多能源。目前,丹麦已经成为石油和天然气的净出口国,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特别是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应用,在欧盟成员国中处于领先地位。由于大量采用节能技术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丹麦在能源供应和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各项指标普遍优于其他发达国家。目前,丹麦能源自给率是156%,日本和美国分别为18%和71%;丹麦人均能耗为3.6吨油当量,日本和美国分别为4吨和7.7吨。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丹麦为10.4吨,日本和美国分别为9.4和19.7吨。在此基础上,丹麦设定了新的目标:在2050年之前建立一个完全摆脱对化石燃料依赖、并且不含核能的能源系统,这被称为丹麦的“第二次能源革命”。欧盟设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20%,而丹麦已经提前在2011年实现了这个目标,并计划在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到35%,使风力发电占全国总用电量的50%(如今为21%)。丹麦的绿色技术和产品的出口量占本国出口总量的百分比在欧盟15国中位列第一。目前欧盟的能源政策的诸多参考依据,均源于丹麦。

“丹麦绿色发展模式”的五大关键要素

丹麦建设人类绿色能源“实验室”打造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成功经验,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五大要素:

一、政策先导

丹麦政府把发展低碳经济置于国家战略高度,制定了适合本国国情的能源发展战略。丹麦政府认识到,由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部门牵头主管能源非常必要。为此,丹麦能源署于1976年应运而生。该部门最初是为了解决能源安全问题,后来,该部门从国家利益高度出发,调动各方面资源,统筹制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并组织监督实施,管理重点逐渐涵盖国内能源生产、能源供应和分销以及节能领域。始终坚持节能优先,积极开辟各种可再生能源,即“节流”与“开源”并举的原则,大力开发优质资源,引导能源消费方式及结构调整。值得一提的是,政府顺从民意,因全民公投反对,放弃了最初准备开发核能的计划,转而从长计议,迅速厘清了以风能和生物质能等符合丹麦国情的新能源政策。在紧随成功实现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升级,经济总量与能耗和碳排放脱钩之后,2008年,丹麦政府还专门设置了丹麦气候变化政策委员会,为国家彻底结束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构建起无化石能源体系设计总体方案,并就如何实施制定路线图。

为了推动零碳经济,丹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例如利用财政补贴和价格激励,推动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包括对“绿色”用电和近海风电的定价优惠,对生物质能发电采取财政补贴激励。丹麦采用固定的风电价格,以保证风能投资者的利益,风能发电进入电网可采用优惠价格,在卖给消费者之前,国家对所有电能增加一个溢价,这样消费者买的电价都是统一的。另如,丹麦政府在建筑领域引入了“节能账户”的机制。所谓节能账户,就是建筑所有者每年向节能账户支付一笔资金,金额根据建筑能效标准乘以取暖面积计算,分为几个等级,如达到最优等级则不必支付资金。经过能效改造的建筑可重新评级,作为减少或免除向节能账户支付资金的依据。

二、立法护航

在丹麦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中,政府始终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主要是从立法入手,通过经济调控和税收政策来实现的,成为欧盟第一个真正进行绿色税收改革的国家。自1993年通过环境税收改革的决议以来,丹麦逐渐形成了以能源税为核心,包括水、垃圾、废水、塑料袋等16种税收的环境税体制,而能源税的具体举措则包括从2008年开始提高现有的二氧化碳税和从2010年开始实施新的氮氧化物税标准。

在各税种中,丹麦对化石能源的课税最高。例如电费就包含高达57%的税额,如果用户不采取节能方式,就要付出更高昂的代价。再以丹麦的汽车购置使用税为例,消费者需要支付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和牌照注册费,税费加起来约相当于汽车价格的200%,因此丹麦小汽车的价格比其他欧盟国家高出两倍。同时,能源税包括从2008年开始提高原来的二氧化碳税并从2010年开始实施更加严格的氮氧化物税标准。另一方面,丹麦政府对于节能环保的产业与行为进行税收减免。例如,为了鼓励对风电的投资,丹麦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90年代中期对风机发电所得的收入一直没有征税。在运输领域,对电动汽车则实行免税。并要求生物燃料的使用必须占运输燃料消耗到2020年要达到欧盟制定的目标10%。这种税收优惠与减免政策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对排碳量少的新能源收税低,促使更多人自觉通过经济调节,选择价格和污染相对较低的能源。

另外,政府出台有利于自行车出行的道路安全与公交接轨等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自行车成为包括王室人员及政府高官在内多数民众日常出行的首选。如今,全国人口550万自行车拥有量超过420万辆,人均拥有量为0.83辆(我国为0.32辆),成为名副其实的“自行车王国”。

三、公私合作(PPP)

丹麦绿色发展战略的基础是公私部门和社会各界之间的有效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国家和地区在发展绿色大型项目时,在商业中融合自上而下的政策和自下而上的解决方案,这种公私合作可以有效促进领先企业、投资人和公共组织在绿色经济增长中取长补短,更高效地实现公益目标。丹麦南部森讷堡地区的“零碳项目”便是公私合作的一个典型案例。(详见本文末尾将对“零碳项目”的案例介绍。)

四、技术创新

丹麦是资源较为贫乏小国,而且受气候变化影响很大。因此,丹麦政府和国民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把发展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另一个动因是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全球气候变化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呼声日高,也给丹麦企业界和研究界提供了动力和商机,把提高能源效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减排温室气体最有效手段。近年来,能源科技已成为丹麦政府的重点公共研发投入领域。通过制定《能源科技研发和示范规划》,确保对能源的研发投入快速增长,以最终将成本较高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向市场。此外,丹麦绿色发展模式调动了全社会的力量,在政府立法税收的引领下,新的能源政策始终强调加大对能源领域的研发的投资力度,工业界积极参与,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进行技术创新,催生出一个巨大的绿色产业。通过多年努力,丹麦已经掌握许多与减排温室气体相关的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使丹麦的绿色技术远远走在了世界前列,丹麦成为欧盟国家中绿色技术的最大输出国。归纳起来,技术创新尝试主要集中在“节流”和“开源”两大方面:

“节流”:大力推广集中供热,发展建筑节能技术。丹麦地处北欧,采暖期长,很多建筑一年四季需要供热。因此,丹麦积极发展以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亦称“区域供热”)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技术。如今丹麦超过60%的建筑采用集中供热技术,通过发展分布式能源技术,大量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行集中供热,包括沼气集中供热、秸秆及混合燃烧集中供热等。目前,可再生能源在丹麦的热力供应中的比重已经稳据首位,超过了天然气和煤炭。

在低碳建筑,丹麦建立了严格的建筑标准,大力推广节能建筑。丹麦建筑节能的主要措施是:要求开发商提供节能建筑标识,按照能耗高低将建筑分类分级管理,使用户根据需要选择;简化节能检测方法,重视和监管好门窗和墙壁的保温效能,使得开发商无法偷工减料,确保节能效果;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补助,如窗户改换、外墙保暖可以得到政府财政补贴。丹麦通过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和对建筑设施能耗实行分类管理,大大降低了建筑能耗。与1972年相比,今年来丹麦的建筑供热面积增长了50%,而相应的能源消耗却减少了20%,相当于单位面积的建筑能耗降低了70%。集中供热和低碳建筑领域的全球领先企业丹佛斯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发展起来的。1933年在丹麦南部的森讷堡创建的丹佛斯今天已经发展成为丹麦最大的工业集团之一,在全球各地均有工厂和公司遍布,业务领域涵盖暖通空调、建筑节能、变频器和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大大提高了现代生活的舒适度,推动了环保和清洁能源的发展。作为创新企业的代表,在上述丹麦绿色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开源”: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独领风电世界潮流。自1980年开始,丹麦根据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风能和生物质能源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在目前世界累计安装的风电机组中,60%以上产自丹麦,占世界风机贸易近70%。丹麦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利用生物质能源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2005年,丹麦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达到30%,提前5年完成欧盟提出的2010年达到29%的目标。

此外,丹麦推动欧盟大力发展海上风电,通过德国、波兰等与欧洲北部电网相连,试图将海上风电输送到欧洲。这一计划得到欧盟支持,已经列入欧盟支持海上风电发展的示范项目。为此,丹麦争取在2020年将海上风电发展目标从目前的30万千瓦,提高到300万千瓦,并开始向北欧电网大量供应风电。

目前,维斯塔斯和国家能源公司(DONG Energy)是世界少数真正掌握了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和拥有运行经验的企业。他们在开发丹麦西兰岛海上风电场时就已合作,维斯塔斯为其提供价格低廉的海上风机。通过近多年的实践,丹麦的在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和运行经验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

五、教育为本

丹麦今天的“零碳转型”的基础,与其一百多年前从农业立国到工业化现代化的转型的基础一样,均是依靠丹麦特有的全民终生草根启蒙式的 “平民教育”,通过创造和激发全民精神“正能量”而找到物质“正能源”,从而完成向着更加以人为本、更尊重自然的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的“绿色升级”。上世纪70-80年代两次世界性能源危机以来,丹麦人不断反思,从最初对国家能源安全的焦虑,进而深入到可持续发展及人类未来生存环境的层级,关照到自然环境、经济增长、财政分配和社会负率等各方面因素,据此勾勒出丹麦的绿色发展战略,绘制出实现美好愿景的路线图,并贯彻到国民教育中,成为丹麦人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一部分。

结语及建议

过去40年里,丹麦通过政策先导、立法护航、公私合作、技术创新、教育为本等关键要素,坚持“节流”优先与积极“开源”并举的原则,制定并执行了一套完整的能源发展和能源安全战略和具体措施,在科技创新发展的框架内,在财富创造、可持续发展、保障能源供给安全之间,形成了稳定平衡的三角形结构,实现了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良性发展,并继续向2050年全面建成“零碳国家”的目标稳步迈进。

丹麦作为北欧小国,国情与我国不可同日而语,但国内一些城市群的体量和发达程度与丹麦有直接的可比性,而且丹麦40年前的传统能源结构与我国基本相似,都是以煤炭和油气等化石能源为主。丹麦寻找解决能源问题根本出路所坚持的“节流”与“开源”并举的基本理念,实际上与我国的传统的商业智慧是相通的;在此过程中所不断加深强化的全民节约文化,与我国历史上形成的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也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丹麦过去数十年的转型,对于我国正在走向城镇化的部分城镇和地区有较大的可比性和实际的借鉴作用。

因此,我们建议:(1)本着先易后难,先小后大的原则,选择在条件较好的城镇和地区率先建立示范区,参考丹麦绿色发展模式中一些基本要素,通过财税和产业政策杠杆调节,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低碳城镇地区完整的指标体系,逐步加以推广。比如在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以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出现新建的城镇。(2)对目前已经展开低碳城镇和地区进行梳理盘点,找出典型,加大政策扶植力度,以点带面,扩大低碳的试点范围。比如目前已与丹麦合作的鞍山城市供热系统优化项目,不仅能耗在大幅下降,还在利用鞍钢的余热用于城市生活用水,一举多得,值得推广。总之,把丹麦的成功做法和最佳实践同我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并加以合理利用,必将有助于我们加快建设一个生态文明节约型社会,并最终建成人、自然、社会共同和谐发展的“美丽中国”。

 

通过在位于丹麦南部森讷堡市成功实施的“零碳项目”案例,有助于更好地从微观的角度,尤其是公私合作(PPP)的角度,了解“丹麦绿色发展模式”的具体实践。

森讷堡拥有500平方公里土地和8万人口。2007年,该市开始实施“零碳项目”,设定了在2029年之前成为“零碳城市”的目标。今天,森讷堡市已成为欧洲著名的绿色生态示范城市。“零碳项目”于2010年获得欧盟委员会颁发的“最佳可持续性能源奖”;并被纳入克林顿全球气候友好发展计划的18 个合作伙伴城市之一,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去年参观森讷堡时认为“零碳项目”对全世界均有借鉴意义。该市已与我国低碳试点城市之一的保定结为友好城市,在集中供热和建筑节能等领域展开合作。

“零碳项目”(http://ch.brightgreenbusiness.com/)的诞生要追溯到2004年,当时,总部位于森讷堡的丹佛斯集团时任总裁雍根.柯劳森提出:“我们的思维一定要超前,一定要放眼未来,充分考虑到我们这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到世界一流”。基于这个理念,由一个名为“南丹麦未来智囊团”的组织策划,形成了“零碳项目”的路线图,设定了在2029年之前,先于丹麦国家2050年全国实现零碳21年,率先成为“零碳城市”的目标。 “南丹麦未来智囊团”由政府部门、企业界以及能源供应公司等80多方共同组成,并获得包括森讷堡市政府和丹佛斯集团、丹麦国家能源公司等知名企业在内的五大基金的支持,最终在2007年正式付诸实施。“零碳项目”由公共领域的市政府和私人领域的公司进行商业合作,所有资金的流向完全透明,成为丹麦公私合作的一个典型范例。

项目启动初期,森讷堡居民人均碳排放量为12吨/年,跟丹麦总体平均数持平。“零碳项目”的目标是:到2029年,城市能耗与2007年相比降低38%,同时通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零碳排放。实现这个目标主要通过三条路径:(1)提高能源效率。(2)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包括大力推广集中供热技术。(3)使能源价格根据能源供应量浮动,合理控制能源消耗。

垃圾焚烧是森讷堡目前热能供应的主要来源之一。当地垃圾焚烧厂每年焚烧约7万吨废物,包括食品包装、纸盒和塑料等生活垃圾。通过采用最新技术,实现了燃烧效率高达98%,焚烧炉实现了1000摄氏度的稳定高温燃烧,减少了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排放,净发电效率达49%。发电后产生的尾气被输送到余热锅炉以蒸汽的形式通过管道用于区域供暖。同时,森讷堡还在探索如何更好地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及生物质能等多种可持续能源。森讷堡目前有3个太阳能发电站。其中一个面积为6000平方米,年供电达2736兆瓦时。

“零碳项目”的一项创举是大力推广和发展“被动式正能源屋”,使房屋产生的能量大于消耗的能源。被动式正能源屋最主要的能源来源是太阳,通过屋顶覆盖的太阳能电池板给房屋供暖供电,并通过绝佳的隔热层减少屋内热量的损失,最大限度降低能耗。在森讷堡,这样一个安装了太阳能电池板的“被动式正能量屋”平均每年可发电6000千瓦时。

按照“零碳项目”规划,森讷堡地区的企业在2015年以前每年要降低5%的能耗,并逐步淘汰对化石燃料能源的使用。此外,该地区还将大力扶持绿色产业来创造新的发展机遇。“零碳项目”将在该地区创造至少5000个绿色工作岗位。森讷堡市市长奥瑟?尼高说,“零碳项目”的意义在于实现能源自给自足和零碳排放的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创造更多的绿色工作机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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