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目标,在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商贸流通扩大消费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发布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将绿色低碳消费作为支持的重点方面,提出对相关企业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给予经费支持。具体如下:
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对于单位产品耗能、耗水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企业,给予绿色低碳认证,通过定期举办绿色低碳产品推荐交流会,加大推广力度。对山西省生产的节能环保产品,争取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支持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生产企业对接,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认真总结太原市绿色公交自行车系统的成功经验,并向全省逐步推广。加大政府采购目录中节能环保产品所占比例,对于绿色低碳产品生产企业给予电价、能源价格倾斜照顾。向全社会大力宣传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消费者选择绿色家居、高能效家电和绿色出行,实施阶梯电价、阶梯天然气价,培育低碳生活习惯。在全省创建21个国家绿色示范市场,在商品准入、经营环境、管理应用等方面起到示范效应,给予创建企业每家7.5万元培训和认证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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