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2030年碳排放达峰目标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经济增速不超过5%。对全国而言,履行气候承诺可能制约经济增速,但并不制约经济增长。对于不同地区和省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情况可能大不相同。”近日,清华大学发布的《中国低碳发展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提出了上述观点。
《报告》提出,在过去几十年中,我国的经济高速增长是与化石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增长密不可分的。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之初的1980年,我国人均能耗为0.63吨标准煤,折合碳排放为1.47吨。到了2012年,人均能耗上升为2.52吨标准煤,折合二氧化碳排放为5.52吨,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42%和4.22%。与此同时,国内生产总值提高了近20倍,年均增长约10%。由此看来,2030年左右碳排放不再增加,甚至有所下降,意味着经济增速必须随之下降。
根据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原常务副校长何建坤的研究,碳排放的变化率可近似地表示为GDP、能源强度和能源碳密度变化率之代数和。在过去30多年中,由于节能和能效提高,我国的能源强度平均每年以5%的速度下降。
近年来,随着水能、风能、太阳能以及核能等低碳能源的不断开发利用,能源领域的总体碳密度也呈下降趋势。
研究认为,2030年碳排放实现零增长,意味着GDP增长速度与能源强度及能源碳密度的下降速度之和大体相当,也就是说由经济增长产生的增碳效应被能效提高和低碳能源利用的减碳效应所中和。如果能效和低碳能源比例提升较快,就会为GDP增长创造较大空间。在新的气候承诺下,能源强度和能源碳密度的下降幅度事实上为经济增长幅度设定了上限。
清华大学教授齐晔认为,纵观世界各国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关系的历史变迁,一般情况是,随着经济增长,能源强度会经历一个先升后降的过程,最终一国的能源强度及能源碳密度下降率之和一般不超过5%。虽然这并非不可改变的物理定律,但得重视这个经验数值。鉴于我国政府承诺2030年碳排放目标的严肃性,可以认为,政府在作这项决策时,对于2015年后经济增长的预期不会超过5%。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其《2030年的中国》中也预期,在接下来的三个五年计划期间(2016~2030年),我国经济增速将从“十三五”的7%降至“十五五”的5%。在经济增速方面,这项研究与碳排放达峰规划不谋而合。基于中外节能降碳的历史数据,要保证实现2030年碳排放达峰目标,经济增速不大可能突破5%的上限。有经济学家认为我国经济在未来20年仍能保持7%~8%的高速增长。从经济学角度这或许是可行的。但从履行气候承诺角度来看,这种经济高速增长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报告》从电力角度测算后认为,2030年我国发电量需求将达8万亿~10万亿千瓦时,为我国2011年发电量的2倍,年均电力需求增加量为2.8%~4%的水平,分别由煤电和非化石能源发电来共同实现;其中煤电比重将下降到约60%左右的份额,这意味着非化石能源供应量将保持更高的发展速度,2030年非化石能源的供应量约为11.6亿吨标煤,未来的年均增速达到约8%的水平,而届时每千瓦时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将下降约35%,年下降率达2.2%,最终到2030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8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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