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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五国工业低碳发展政策大盘点

   2016-10-08 赛迪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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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通过对工业低碳发展基本概念、基本模式和基本理论的分析,并通过分析和比较欧盟、英国、美国、日本、韩国五个主要国家的工业低碳

通过对工业低碳发展基本概念、基本模式和基本理论的分析,并通过分析和比较欧盟、英国、美国、日本、韩国五个主要国家的工业低碳发展政策。可以发现工业低碳发展政策同工业发展阶段存在紧密的关系。工业发展阶段越发达,工业低碳发展的政策越完善。

(一)欧盟工业低碳发展政策

1.欧盟现有工业低碳发展政策

欧盟是低碳经济的倡导者和领导者,在低碳经济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在气候治理中走在世界前列,有着比较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全球许多国家借鉴。欧盟的工业低碳发展政策主要包括气候变化治理机制、战略与计划、市场政策、技术政策、财政和税收政策等多个方面。

(1)欧盟气候治理体系

欧盟由多个主权国家或地区组成,是一个不同于国家的政治经济联盟。针对各个成员国,欧盟形成了独特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欧盟气候治理体系有多层次和任务性特征,即欧盟气候治理存在多个层次,其中欧盟和成员国是两个最为重要的治理层次,欧盟气候治理体系具有功能性,即不同层次等级性弱,任务有针对性,体制灵活多变。欧洲议会、欧盟环境部长理事会、欧盟委员会、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地区委员会、欧洲法院和欧洲环境署是欧盟气候治理的有关机构,不同结构职责分工不同。在决策中,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起主要的作用。欧盟成员国通过谈判、协商、提供信息、游说等方式对决策施加影响,构成了多层主体参与决策的模式。

(2)欧盟气候变化战略计划

2008年1月,欧盟气候变化委员会发布《气候变化与能源一揽子法案》。法案提出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少20%,可再生清洁能源占总能源消耗的比例提高到20%,将煤、石油、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的消耗量减少20%,将生物燃料在交通能耗中所占的比例提高到10%。2010年欧盟开始实施“欧盟2020战略”即欧盟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20%,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费的比例提高到20%,能源效率提高20%。2014年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新的法案,提出了欧盟2030年气候与能源政策目标,其中规定成员国2030年之前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到比1990年水平减少40%,同时可再生能源占欧盟能源结构比例不低于27%。

(3)碳排放交易市场

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指以碳排放权为商品进行交易的市场,是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市场机制。2005年欧盟碳排放市场正式运行,十年来,碳交易市场建设使欧盟一直处于气候变化政策最前沿,起初,它的种种探索都充满不确定性,今日,欧盟碳交易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它最先开展的“碳排放限额与交易”(CapandTrade)机制,已扩展到全球许多地区。欧盟碳交易市场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5年到2012年,该阶段曾发放大量碳配额,对市场造成一些不利影响。

第二阶段从2013年到2020年,欧盟开始限制碳配额发放,2013年固定源碳排放限额为2040MtCO2e,此后逐年降低1.74%,航空碳排放限额为每年210MtCO2e。第三阶段为2021年到2028年。欧盟碳交易市场交易CO2、N2O、PFCs三种气体,不同阶段控排部门不同,一期包括电力和热力生产、工业制造、炼油、炼焦、钢铁、水泥、玻璃、石灰、砖、陶瓷、纸浆、造纸和纸板行业。二期在一期基础上增加石化、合成氨、有色金属、电解铝、硝酸及航空。超过11500家高耗能企业及全部航空企业都是欧盟碳交易市场的控排企业,目前控排企业排放占欧盟碳排放总量的45%。

(4)欧盟低碳技术政策

欧盟低碳技术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欧盟研发框架计划,欧盟研发框架计划是欧盟综合性的科技研发政策,1984年至今,欧共体已经制定了7个研发框架计划,从第二个框架计划开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研发在欧盟科技政策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并不断向低碳发展倾斜。2013年,随着“欧盟2020发展战略”的启动,“欧盟第七框架计划”(FP7)即将结束,新的研究与创新框架计划——“地平线2020”于2013年12月11日年正式启动,为期7年(2014-2020)。七次研发框架计划的实施,促进了欧盟科研、工业等各方面发展,但框架计划也显示出无法适应当前形势变化的问题,尤其在第七次框架计划执行期间,全球经历2008年金融危机,凸显框架计划执行力度不够,为重振欧盟经济增长,欧盟提出“地平线2020”,该计划把低碳技术的比重从23.5亿欧元提高到30.81亿欧元。二是2007年欧盟提出的“欧洲能源技术战略计划”,该计划包括可再生能源、碳捕集与储存技术、清洁煤技术、电网建设、提高能源效力等多项低碳技术的研究。三是2008年欧洲委员会制定“欧洲基础设施和系统转型计划”,改计划将推动欧盟发展智能电网、二氧化碳捕集与存储、氢输送等新技术。

(5)碳预算与碳税收政策

欧盟碳预算政策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实现《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的碳预算和实现2020年减排目标(2013-2020年)的碳预算。碳税是通过对化石燃料产品,按碳含量比例进行征税,以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欧盟是最早建立碳税制度的地区,20世纪90年代,瑞典、荷兰、丹麦等北欧国家率先实行碳制度,1999年德国、英国和意大利等国家也开始相关碳税制度。欧盟低碳财政补贴政策主要用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即通过财政补贴促进欧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这包括英国通过对供电企业补贴,强制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占比。德国对太阳能发电的补贴,丹麦对生物质能发电的鼓励和刺激等。

2.欧盟工业低碳发展政策的发展趋势

欧盟积极推动工业低碳发展,一方面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是欧盟在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方面具有优势,占据竞争优势。但未来欧盟工业低碳发展仍然面临重要调整,一是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欧盟的经济发展始终处于低迷状态,这限制了欧盟推动工业低碳发展的力度;二是随着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把工业低碳发展作为提升工业竞争力,增强未来竞争优势的重要着力点,不同国家发展低碳产业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三是欧盟低碳技术相比美国,日本等国家不具有绝对优势,在面临未来低碳产业发展方面,欧盟面临来自亚洲和美洲的巨大挑战。

3.欧盟工业低碳发展政策借鉴

欧盟工业低碳发展政策在二个方面值得借鉴:一是借鉴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经验。欧盟碳排放市场自2005年正式运转以来,经过十年发展,已经积累了大量有益的经验。从2011年最初确定北京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我国碳市场建设稳步前行。我国计划在2017年初步建成全国碳市场,可以参考欧盟碳市场的经验。二是借鉴欧盟气候治理机制,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同地区的工业低碳发展应该采取不同的政策,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可以借鉴欧盟气候治理体系,建立我国分区域的工业低碳发展政策。

(二)英国工业低碳发展政策

英国是低碳经济的倡导者和引领者,英国低碳政策主要包括低碳立法、低碳战略、财政和税收等方面。

1.英国现有工业低碳发展政策

(1)低碳发展立法

2008年《气候变化法案》正式生效,该法案,以每五年为一个阶段,不同阶段英国的碳预算水平不同,见表1所示。法案明确提出了应该长期低碳发展目标,从法律上规定了应该的碳排放约束。围绕《气候变化法案》,英国政府又颁布《能源法案》,规定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给与补贴。

表1英国《气候变化法案》不同阶段碳预算

(2)低碳发展战略

2003年,英国政府发布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首次提出低碳经济概念,指出为解决石油、天然气、煤炭产量减少所带来的问题,今后几十年,英国将更替或更新大部分能源基础设施,重点发展清洁能源,计划到205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60%,并保证每个家庭以合理价格得到充分的能源供给。2004年,英国发布《能源效率:政府实施计划》,提出到2010年,英国要节省120万吨以上碳能源,家庭节能达到340万吨能源。2009年7月,英国发布《英国低碳转型计划》,这个计划包括《英国低碳工业战略》、《可再生能源战略》和《英国低碳交通计划》三个配套文件,该计划把低碳产业作为英国经济的新增长点。

(3)低碳能源政策

1990年英国发布《非化石能源公约》,公约要求英国各地区电力公司保证所供应的电力中有一部分来自非化石,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初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以为英国利用非化石燃料生产电力提供保障性的市场机制。1999年英国通过《可再生能源义务令》,该政策规定供电商提供的电力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电力来源于可再生能源,具体比例由政府根据可再生能源实际发展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这一政策奠定了英国用配给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2012年英国政府公布新的《能源法案》,主要包括调整国内能源消费结构和发展低碳经济,新法案规定,政府支持包括可再生能源、新的核能、燃气及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等。

(4)财政税收政策

无论是1990年的《非化石能源公约》、还是2008年颁布的《能源法案》,或者2011年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收购进行补贴》和《可再生能源供暖补贴》,都包含有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2011年,英国政府成立碳基金,利用征收气候变化税和垃圾填埋税资金,帮助企业开发低碳技术。英国气候变化税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征收,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推广可再生能源。

(5)低碳消费政策

近年来,英国还通过颁布《碳减排目标计划》、《暖风行动》和《社区能源计划》等政策,引导英国的低碳市场需求,促进低碳产品市场转型。如英国政府向社会传播节能信息和知识:“充电器不用时拔下插头每年能节省约30镑、换个节能灯每年能省60镑”。这些政策虽然见效不是很明显,但它通过潜移默化地引导方式,使低碳消费日益深入人心,成为一种社会习惯。

2.英国工业低碳政策的挑战和趋势

总体看,英国的《气候变化法案》为英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整体的路线,同时《英国低碳转型计划》从工业、能源和交通三个方面为英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框架,可以说,英国已经突破发展低碳经济的最初瓶颈,初步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体的气候治理体系,这种体系是由政府、企业和民众共同组成的一个互动体系。在巴黎大会后的气候变化新形势下,英国的低碳经济战略将会更加有利于其低碳经济发展。

3.英国工业低碳发展政策的借鉴

一是加快气候变化立法,使工业低碳发展有法可依,并通过立法提高政府、公众和企业对工业低碳发展的共识。二是加快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让市场机制称为推动工业低碳发展的主要机制。三是把低碳发展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内容,以提高产业的未来竞争力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三)美国工业低碳发展政策

美国是世界上GDP最高的国家,GDP的80%主要来自服务业,这种产业结构特征,决定了美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交通和建筑领域,工业碳排放不是美国碳排放的主要部门。

1.美国现有工业低碳发展政策

美国现有工业低碳发展政策主要包括低碳发展战略、低碳技术政策、清洁能源政策,碳市场政策等。

(1)美国低碳发展战略

受国际气候治理体系、国内政治格局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美国缺乏整体的低碳发展战略。但近年来,美国不断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2012年美国国内极端气候事件频发,越来越多的美国民众开始把自然灾害同气候变化联系起来。2013年4月,33家美国大企业联合发表《气候宣言》,敦促国会对气候变化采取行动。但尽管如此,目前仍然只有42%的公众认为气候变化是人为造成的,而很大一部分美国人仍然对气候变化持有怀疑态度。

(2)低碳技术政策

尽管美国缺乏整体的低碳发展战略,但是美国高度重视低碳技术发展。“清洁煤计划”是美国政府通过煤研究计划支持美国能源部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包括新型污染物控制技术、煤气化技术、先进燃烧系统、汽轮机技术、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等。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美国政府2009年颁布2012年-2016年燃油经济性和二氧化碳排放标准,这一标准成为美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市场化的重要推动力,推动了美国电动汽车和电池产业的快速法发展。

(3)清洁能源政策

《美国清洁能源法案》是美国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政策,该法案明确规定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7%,到2050年减少83%。2015年8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环保署颁布了《清洁电力计划》,该计划提出,到2030年发电厂碳排放目标将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32%,这比之前政府的减排目标提高了9个百分点。但11月18日,由于美国众议院的反对,该计划没被通过。

(4)碳市场政策

美国碳市场包括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计划(RGGI)和加利福尼亚碳交易市场。美国RGGI覆盖康涅狄格州、特拉华州、缅因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纽约州、罗得岛州、佛蒙特州九个州,其减排目标是到2020年能源部门排放比2005年降低50%,RGGI市场主要为这一目标服务,是美国第一家碳交易市场。加利福尼亚碳交易市场2012年成立,其减排目标是到2020年排放降到1990年水平,到2050年在1990年基础上降低80%,分三个履约期,不同履约期碳排放限额不同,覆盖行业和企业也不同。2014年加利福尼亚碳交易市场与同属西部气候变化行动计划(WCI)的加拿大魁北克碳交易市场实施碳排放配额联合拍卖,实现了不同区域碳交易市场的统一发展。

2.美国工业低碳发展政策发展趋势

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美国工业低碳发展政策的前景不明朗。一是尽管美国页岩气革命增加了美国天然气的供给,但气代煤的潜力有限,不足以支撑美国长期能源需求。二是美国政府强调“再工业化”战略,随着实体经济回归美国国土,美国的减排难度会所有增加。三是当前美国的低碳发展动力主要来自市场,由于受国内政治格局的约束,推动美国低碳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大。三是页岩气投资降低了美国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力度,阻碍了美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3.美国工业低碳发展政策的借鉴

一是借鉴美国在国家低碳发展战略方面的教训,制定明确的低碳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未来10-20年的整体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二是积极推动我国的气候变化立法,把低碳发展战略建立在法理基础上。三是加大低碳技术支持力度,推动我国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

(四)日本工业低碳发展政策

日本是世界上单位面积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日本46%的人口、47%的工业产值、77%的商业销售额均集中在沿海地带,因此日本经济受气候变化的影响较大。日本较早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启动低碳发展战略,并取得了显著效果,当前日本工业低碳发展正在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1.现有工业低碳发展政策

日本现有低碳发展政策主要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低碳发展战略、碳排放市场、低碳财政和税收能、绿色消费和信息公开等六个方面:

(1)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

1998年10月,日本通过《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该法是世界上首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反映了日本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态度。此后,日本以《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为中心,先后修订了《能源利用合理化法》对工厂、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和能效工作进行强化。制定《氟利昂回收破坏法》把氟氯烷烃(CFC)、氢氟碳化物(HFCs)、氢氯氟烃(HCFC)等温室气体纳入法定义务控排范围。在2002年,日本制定《电力利用新能源特别措施法》促进新能源发电,1997年、1999年、2001年、2002年和2009年先后四次制修订《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促进企业利用新能源。

(2)低碳发展战略

围绕低碳发展,日本相继提出一系列政策,逐步形成完整体系的低碳发展战略。2004年日本环境省设立相关研究,针对低碳发展战略展开重大研究。2006年经济产业省出台《新能源国家战略》,提出到2030年能源效率至少提高30%。2007年日本发布《21世纪环境立国战略》,2008年3月,经济产业省制定发布《能源技术创新计划》制定到2050年能源技术创新发展路线图,6月当时首相福田康夫发表演讲《向低碳社会努力》(此即后来的‘福田蓝图’),标志着日本低碳战略的形成。7月,日本内阁出台《实现低碳社会的行动计划》,对日本低碳社会发展的具体目标(到2050年日本碳排放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60%-80%)和任务措施进行了阐述,标志着日本低碳发展战略的全面展开。

(3)碳排放市场的建立

初期,随着《京都议定书》达成和确定减排承诺,日本在1997年中期推出《环境自愿行动计划》,该计划主要针对工业和能源部门排放的二氧化碳,由相关企业做出长期自愿承诺,并不受政府强制减排约束。到2008年,日本开始实施试行交易体系(J-VETS),该体系整合《环境自愿行动计划》形成了一个试行的自愿排放交易体系。2010年4月,东京都启动总量限制交易体系,成为日本第一家强制性碳交易市场。东京都市场覆盖工业和商业部门年耗油量1500KL或以上的企业都纳入控排。其中,2010-2014年为第一阶段,要求减排6-8%,2015-2019年为第二阶段,要求减排15-17%。截止2014年1月,东京碳交易市场对1325个排放设施进行控排,控排企业排放占东京碳排放总量的20%。

(4)低碳财政和税收

为保证日本低碳发展战略的实施,碳减排各项政策的财政预算投入在日本有重要位置。2000年日本政府投入6.22亿美元用于新能源技术研发,日本政府的“新阳光计划”每年投入570亿日元用于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日本资源厅节能减排资金占预算40%以上。此外日本通过补助形式鼓励企业主动减排,如企业购买现金能源设备,可获得1/3的补助等。2009年,日本大力推行“绿色税制”,对购置低排放车时可享受车辆购置税的减税,并延长减税车辆的汽车税减免年限,延长低排放车燃料供给设备固定资产税的优惠措施。2007年1月,日本开始对使用化石能源的能源消费大户征收碳税,并对采取措施降低碳排放的高排放用户可以减税50%-60%。

(5)绿色消费

在消费领域,日本推行环保积分制度,利用和购买环保产品或服务可获得积分,这些积分可用于购买各种商品。此外根据空调、电冰箱、电视机、电子计算机等13种工业产品,日本实施节能标识制度,通过节能标识,消费者可以了解产品能源等级等情况。2000年,日本政府制定《绿色采购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等单位有优先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的义务,国家机关要公布年度绿色采购的实际情况。

(6)信息公开

2008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在2008年实施碳抵消制度和碳会计制度,将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二氧化碳进行核算,统计企业的碳排放量和减排量,并将这些信息进行公开。2009年8月,日本开始实施《日本碳足迹标识制度》,标志着日本碳足迹制度的正式实施。9月,日本颁布《碳足迹计算结果及表示方法相关验证规则》对碳足迹的验证流程和工作方法进行了规范。

2.工业低碳发展新趋势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日本经济深受影响,尤其2011年的福岛地震核事故事件对日本低碳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福岛事故发生后,造成日本电力供给紧张,对化石燃料为基础的廉价电力的需求快速增长,日本出现为确保发电无视碳排放的局面,推动低碳发展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被弱化。2013年,日本提出“以2005年为基准,碳减排削减3.8%的新减排目标”,相比原来的低碳发展目标,这一目标反而增加了碳排放,反映了日本的低碳发展政策受阻。

2015年7月,巴黎大会召开之前,日本确定新的减排目标:“到2030年时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相比2013年削减26%”,这一目标在此显示了日本积极推动低碳发展的政策,也表明了日本低碳发展政策已经初步消除了2011年福岛事故的消极影响。日本2030年新碳排放目标,对未来节能工作给予很大期望,长期以来,日本的能源消费增增速和GDP增长增速一直保持在1.0的水平,新减排方案,体现了日本政府对未来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信心。这主要来自于近年来日本在新能源技术方面的进步,以及对未来经济增长形势的判断。

3.日本工业低碳发展政策借鉴

日本工业低碳发展政策体系为我国推进工业低碳发展提供了如下借鉴:一是低碳发展通过立法成为国家共识,这有利于从法律上保障工业低碳发展政策的顺利推进。而且日本相关立法是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形成的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二是日本工业低碳发展是多方面政策协同推进发展,包括低碳发展战略、财政预算制度、税收政策、消费政策、信息公开政策,甚至包括公共教育等多个方面的政策共同形成低碳发展的良好环境。三是日本工业低碳发展不仅强调企业减少碳排放,还通过绿色消费,通过绿色环保积分、能效标识、碳足迹、碳税、信息公开等多方面措施引导消费者消费低碳产品,这有利于日本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形成低碳产业。

(五)韩国工业低碳发展政策

韩国经济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快速发展,经过30多年的努力,实现了年均增速8%的高速增长,到1996年韩国人均国民收入超过10000美元,成为经合组织第29个成员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让韩国成为经合组织国家中碳排放增速最快的国家。为增强韩国的低碳竞争力,进入21世纪之后,韩国开始改变过去粗放式增长方式,积极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1.现有工业低碳发展政策

韩国的工业低碳发展政策,主要体现在相关战略、立法、低碳技术研发、碳交易市场、低碳金融等方面。

(1)低碳发展战略

2008年9月,韩国政府出台了《低碳绿色增长战略》,把低碳绿色增长作为国家战略,提出要以绿色技术和清洁能源的增长作为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改革国家发展的传统模式,该战略为韩国经济未来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提出2013年,韩国主要产品的绿色产品输出比重达到15%,绿色技术产品市场的占有率达到8%,可再生能源普及率达到3.8%。2009年,韩国成立“绿色成长委员会”,开始制定《绿色成长国家战略(2009-2050)》的长期计划和《绿色成长5年计划(2009-2013)》的中期计划。

(2)低碳发展立法

2010年1月,韩国政府制定了《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提出到2020年,把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减少到通常情况的30%。该法主要内容包括制定绿色发展国家战略、发展绿色产业,应对气候变化,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实施低碳发展的目标管理等内容,为韩国成为国际社会上的主要绿色国家奠定了基础,也为韩国后续多方面低碳绿色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3)低碳技术研发

2010年5月了,韩国制定绿色研发计划和绿色信息技术战略。韩国的低碳技术研发政策把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发展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增长新动力,通过加强绿色技术的研发投入,重点培育LED、太阳能电池、混合动力汽车等低碳技术产品,绿色研发技术推动了韩国绿色低碳技术的发展,研发支出占比从2006年的3.23%快速增长到2012年的5%。韩国的低碳技术研发,还注重对传统产业的低碳绿色改造,如发展资源循环型绿色产业等。

(4)碳排放交易市场

2009年韩国制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之后,2010年韩国开始在首尔、釜山等15个城市和23个企业,通过自愿减排方式,进行碳交易市场试点工作。2015年1月,韩国碳交易市场正式开市,它是亚洲地区第一个国家级碳交易市场,对钢铁、水泥、石化、精炼、能源、建筑、废物垃圾和航空等23个行业部门,年排放达到12.5万吨二氧化碳或年排放达到2.5万吨二氧化碳的装置开始进行强制减排。韩国碳排放限额的发放分三个阶段,其中2015年发放限额5.73亿吨,2016年5.62亿吨,2017年5.51亿吨。

(5)低碳金融体系建设

2009年,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绿色低碳发展,韩国政府为中小企业设立低碳绿色专用基金,支持中小企业的绿色低碳项目,并为其提税收优惠。此外设立中小企业扶持基金,推动中小企业的研发和产业化。为了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绿色低碳产业,韩国政府对绿色低碳存款免征利息所得税。此外韩国政府加大节能领域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并把绿色增长基金制度化。

(6)实施绿色IT计划

韩国成立以企业为主导的绿色事业IT协会,实施“IT部门绿化”和“IT绿色化”。具体包括到2020年通信计划使用率从现在的2.4%增加到30%,提出使用系能源汽车和自行车,形成使用数字化教育,推动发展IPTV,将IT技术应用到远程医疗系统、家庭电力网络、环境监控、智能交通、工业生产等领域。

2.韩国未来低碳发展趋势

韩国积极推动低碳发展,为推动其工业低碳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韩国低碳绿色增长战略的进一步实施,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韩国低碳绿色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有待这些问题的解决。一是韩国的电力价格问题,韩国电力由国有企业通过亏损经营维持低电价,但随着能源价格攀升,韩国电力公司一直要求提高电价,如果提高电价将对韩国低碳战略的实施造成冲击。二是韩国的绿色低碳企业,总体看主要是轻资产的非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从长期看,因为资产估值的不确定性,这些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始终存在。三是碳排放交易市场,韩国碳交易市场的运行,在钢铁等23个行业部门对碳排放较高的企业进行强制控排,这在短期内增加了这些企业的运营成本。

3.韩国工业低碳发展政策的借鉴

韩国工业低碳发展政策在两个方面值得我国借鉴,一是详细全面的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韩国政府制定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为韩国整体经济的转型发展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二是韩国在绿色低碳发展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中小企业在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方面,具备技术创新活跃的优势,扶持中小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有利于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的产业化。

(六)主要国家工业低碳发展政策综合分析

一是工业发展阶段是影响工业低碳发展政策的重要因素。通过对工业低碳发展基本概念、基本模式和基本理论的分析,并通过分析和比较欧盟、英国、美国、日本、韩国五个主要国家的工业低碳发展政策。可以发现工业低碳发展政策同工业发展阶段存在紧密的关系。工业发展阶段越发达,工业低碳发展的政策越完善。

二是国内政治结构也对工业低碳发展政策产生影响。以英国和美国为例,从经济发展阶段看,两者都属于发达国家,而且服务业占比较大,工业碳排放不占全国碳排放的主体地位。两个国家都处于工业化完成阶段。但相比英国,煤炭在美国能源结构中的位置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与经济结构相对应的美国政治结构,始终影响美国气候政策的颁布。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远没有英国更加轻装简行。

三是工业低碳发展政策越完善越有利于工业低碳发展。相比较,欧盟和英国在工业低碳发展政策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同时他们的工业低碳发展水平也相对比较高。但政策仅是推动工业低碳发展的一个因素,实现工业低碳发展还要考虑发展阶段、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公众认识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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