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应对气候变化、优化能源结构、解决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关键,是我国能源战略调整、转变电力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3月15日,国家电网公司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科学制定电网规划,提高电网消纳大规模可再生能源能力。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做到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与电网发展规划和电力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一致;结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电网发展规划并及时做好滚动优化,充分发挥电网规划对电源规划的引领作用,认真贯彻公司“一特四大”发展战略,依托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风电及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接入电网和市场消纳研究;对需要跨区域消纳的大型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和项目,由网省公司配合公司总部开展市场消纳方案研究和输电规划工作;积极发展抽水蓄能等系统调峰手段建设,提高系统调峰能力,为新能源发展创造条件。
各单位要加快电网前期工作,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计划并网。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优化调度运行工作,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运行水平,对于满足并网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并网检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要及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情况下,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发电。
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营销服务水平,保证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各单位应拓展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的业务新领域,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依托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提早准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接入电网、储能设备接入电网、电动汽车充电等的配套市场服务。
各单位还要加强技术政策研究,促进可再生能源科学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及接入电网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关键设备攻关,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调度运行关键技术研究,提升风能、太阳能发电的出力预测技术水平;加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研究,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收购、电网配套建设、电价机制等方面政策研究,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支撑;加紧组织研究和制订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健全和完善标准体系,为可再生能源的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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