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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五部门"三定"方案公布 新设能源局、经信委

   2010-07-21 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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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7月20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了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等5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7月20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了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等5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简称“三定”方案)。其中备受关注的新组建部门省能源局亮相,统揽能源发展工作。与此同时,新组建的省经信委,承担了原来的省经济委员会、信息产业厅和省乡镇企业局等三个部门的职能,成为典型的“大部制”部门。

省财政厅: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省财政厅有7项职责调整。其中明确,省财政厅要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由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有机衔接的预算体系,统一收支政策;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减少、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同时,省财政厅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省与市(州)和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三定”方案还明确,省财政厅要负责国有资本经营、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社会保障等预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调整后的职责,省财政厅设2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259名。

省能源局:负责加气站用气指标平衡

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新设立四川省能源局(副厅级),为省发改委管理的行政机构。根据职责安排,省能源局设5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30名。

省发展改革委承担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入省能源局。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省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另外,原省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制订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职责划入省能源局;省金沙江水电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能源局,不再保留省金沙江水电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同时,该局将加强对全省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做好能源总量综合平衡,提高全省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根据省能源局与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发改委负责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省能源局负责加气站天然气用气指标平衡;省发改委负责全社会节能管理,省能源局在省发改委指导下负责能源行业节能管理;省发改委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省能源局意见。

省经信委:3部门职能被整合划入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我省新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四川省中小企业局牌子。省经济委员会、信息产业厅和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不再保留。

根据“三定”方案,原省经济委员会负责经济运行的综合管理职责、工业行业管理职责以及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职责,原省信息产业厅除军工电子管理以外的职责,原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原省经委承担的研究制订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职责划给省能源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给省安全监管局。原省经委承担的牵头协调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划给商务厅。原省信息产业厅承担的军工电子管理职责划给省国防科工办。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33个内设机构,包括“新兴产业推进处”等新设处室。经信委还将管理省盐务局、省黄金局,两局分别在省盐业总公司、中国黄金四川分公司挂牌。原省经济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和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整体划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管理,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其主任根据本人条件可高配为副厅级。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70名。

省商务厅:取消直接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

省商务厅有10项职责调整,包括取消直接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活动、编报并执行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方案、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另外,原省劳动保障厅制定本省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认定、初审和监督检查等职责,以及原省经委牵头协调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划入商务厅。职责调整后的省商务厅将贸易投资促进、援外项目招标、有关会展活动等的具体组织工作交给事业单位,并承担商务部下放的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的职责、商务部委托的反垄断执法等相关工作的职责,以及加强自由贸易区和区域经济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贸易秩序,为企业拓展市场提供良好服务。省商务厅设22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147名。

省卫生厅:新设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

省卫生厅有9项职责调整,包括将卫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将国产涉水产品的技术评估、化学品毒性鉴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效果评价、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技术评估交给事业单位;将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省卫生厅;增加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政策、全省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等。

省卫生厅设16个内设机构,新设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省卫生厅机关行政编制97名。

省卫生厅将管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三定”方案还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卫生厅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农业厅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省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省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由卫生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适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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