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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市场推广应超越国界,积极贡献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

   2009-09-21 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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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家俱乐部、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携手组织中国光伏企业应

近日,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家俱乐部、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携手组织中国光伏企业应对欧盟产业正在酝酿中的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行动,成立工作组,并分别于 2009 年 9 月 1 日和 9 月 10 日在北京召开了两次工作组会议,共同商讨应对之策。工作组成员包括了来自中国光伏产业各生产链环节的主要企业代表,如尚德、英利、晶澳、天合、林洋、新奥、协鑫、中能、LDK、阿特斯、宁波太阳能和拓日等,并得到了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等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参与和支持。工作组由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俊峰担任召集人,并从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家俱乐部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抽调人员组成日常工作小组,与工作组成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国内外信息,提出应对之策。


鉴于反倾销牵一发动全身,涉及中国刚刚起步的光伏产业的未来发展环境,因此,工作组呼吁产业界高度协作,统一声音,加强与欧盟产业界及政府部门、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对中国光伏产业全面、客观的媒体报道,加强彼此了解,增进互信,化解反倾销危机。

此次欧盟有关企业及行业协会的反倾销举动是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欧洲光伏市场大量萎缩,融资困难,进而影响到欧洲光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据业内人士称,中国出口的光伏产品与欧洲的差价较小,政府补贴极其有限,如果做深入的测算和分析,倾销的事实很难成立。目前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正在做全球光伏产品生产成本的分析,成本分析结果预计九月底发布,这一分析结果会对此次反倾销行动带来何种影响尚不明确。 中国部分企业及一些行业组织为应对反倾销,也组织了一些成本测算,但工作组建议,由于中国的成本分析方法与国外分析方法存在差异,故应在了解国外成本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再行计算和统一公布中国的产品成本,以获取国际社会对中国产品成本的认可。


目前欧盟官方对于此次反倾销行动的态度尚不明确,但一些行业组织对于反倾销是持不同态度的。原因之一是可再生能源产品的高价格一直是困扰政府的一个难题,他们认为政府给予光伏企业的大量补贴没有带来预期的光伏产品价格下降,而部分欧洲光伏企业一直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这与政府最初制订补贴政策的初衷相违背。


对此,工作组召集人,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李俊峰秘书长指出:在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日益严峻的今天,可再生能源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武器之一,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和贸易是一个全球性的事业,不是某一个国家或某一个企业单纯的商业行为,应与其它商品贸易区别对待。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技术进步和价格下降,对于扩大清洁能源的应用规模非常重要,因此,现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在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可再生能源产品的价格下降。可再生能源产品成本下降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企业的责任,是可再生能源企业除了营利以外,应该承担的首要的社会责任。欧盟政府相关部门在受理光伏产品反倾销诉讼时,应将这一因素考虑在内,避免盲目的贸易保护。


中国光伏产品生产的主要企业大都是在美国、英国等海外上市的企业,其产品主要销往国际市场,其主要硅原料有70%以上自欧洲和美国进口,而中国光伏产品关键生产线几乎全部依赖进口;欧洲部分光伏电池组件生产企业所需硅碇、硅片和电池也来自中国,最近几年欧洲光伏发电市场繁荣和成本不断下降,离不开中国企业的支持,中国和欧洲的光伏产业其实是一脉相连互相支撑的,并且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果展开反倾销诉讼及调查,不仅对于中国的光伏产业会形成冲击,对于欧洲光伏产业的整体发展也会形成不利的影响,极有可能产生大的倒退,不利于欧盟可再生能源和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实现。对于近期内受经济局势影响经营严重下降的部分欧洲光伏电池组件企业,我们深表同情,但是这些企业也要深入分析其经营下滑的真正原因,不应统统归咎为中国光伏企业的合理竞争。我们希望,欧盟和中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光伏企业要联合行动,共同推动世界光伏市场的形成和扩大,帮助整个产业走出危机和发展低谷。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指出,要积极应对反倾销,深入了解欧洲光伏产业的企业背景、行业背景、社会背景,与此同时,加强国内行业自律,多组织行业规范等方面的研讨和培训,提高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和水平,加强国内企业的国际沟通和国际公关能力,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形象。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程永如处长也指出,中国政府支持中国的光伏企业在有关行业组织和商协会的指导下,从容应对这次事件,争取不战而屈人之兵,化干戈为玉帛。 通过与有关企业的协商,工作组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在国家能源局、商务部的指导下以及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的支持下,积极准备,做好应对欧盟反倾销的工作,并决定,由无锡尚德董事会主席兼 CEO 施正荣先生率领相关企业负责人,于 9 月 20 号赴欧洲,与欧盟相关企业沟通;工作组将于 9 月底举办针对媒体和企业的反倾销实务培训,于 11 月份实施与欧洲
光伏产业的互访计划、与欧盟光伏产业界及欧盟可再生能源政策主管部门沟通计
划等。


我国光伏产业是在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欧盟、美国和日本政府、企业等有关方面帮助下发展起来的。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家俱乐部、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长期致力于可再生能源商业化发展的推动工作,与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欧洲可再生能源理事会等有着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有信心在这一事件中,力争中国和欧盟相关企业化干戈为玉帛,
通过友好协商,化解此次事件。


为此,我们也呼吁有关媒体和非政府组织等关注此次事件,帮助中国和欧盟企业的沟通,争取尽快平息这次事件。

相关资料:

1、工作组成员名单:


工作组顾问:


毛如柏,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家俱乐部顾问委员会主席
石定寰,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
王吉位,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秘书长
朱俊生,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
会副理事长、产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工作组召集人:
李俊峰,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秘书长,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
事长、产业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工作组成员:


王书文,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秘书长
赵玉文,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马玲娟 女士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副主任
以及国内光伏相关企业负责人。


工作组行政助理:
 

张木梓 女士 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家俱乐部;
李楠 女士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


工作组法律助理:


李丹,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
协调助理实行危机管理工作制,对此次应对行动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他
们。


联系方式:电话:010-68002617-122;010-68003689
邮箱:bayzhang@live.cn(张木梓)
Abby0711@126.com(李楠)


2、有关机构介绍
 

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家俱乐部是在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支持下成立的可再生能源企业的高端会员组织,旨在搭建可再生能源企业家与政府及国际社会有效沟通的平台,发挥企业家的高端知见,塑造可再生能源行业领导力,引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方向。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创建于 1995年,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业务上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的全国性行业社团组织。其成立宗旨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
展。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是以推动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进步和先进技术的推广,积极促进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商业化发展为宗旨的全国性行业社团组织。其工作内容为:搭建政府部门、其它组织及协会、科研单位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成为国内外可再生能源领域联系和交流的窗口及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间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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