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变暖,化石性能源日益匮乏,为缓解能源紧缺的现状,海南团代表建议加速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进程,以便优化能源结构,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
据了解,海洋可再生能源是一种储量大、可再生的清洁能源,自1970年代开始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国际社会加快了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进程,开始启动大型海洋能电站的研建工作。
我国近海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装机容量的总和超过20亿千瓦,与风能等资源基本相当。其中,潮流能资源最为丰富,能量密度与世界上潮流能能量密度最大的地区相当;潮汐能资源较为丰富,居世界中等水平,具备极大的开发潜力。
建议指出,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一种技术难度大、高投入、高风险的工程,海洋能发电技术成本高、可靠性差、生存能力低的问题依然突出,全国海洋能研究单位不足10家,从事相关科研工作的人员较少;地方政府对海洋能开发利用投入较少,纳入地方发展规划的项目几乎没有。
目前,国外潮汐电站的建设规模一般不低于几十万千瓦,而我国潮汐电站的建设规模最大仅为0.39万千瓦;国外波浪能、潮流能示范电站已达兆瓦级,而国内仅为百千瓦级。不仅如此,我国的示范试验规模严重不足,而这恰恰是海洋可再生能源装置从工程样机走向规模化应用的关键环节。
建议认为,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标准体系还不完善,应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从资源调查评估、设备制作、电站工程建设到电站运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技术标准,为海洋可再生能源科研、管理工作提供统一的参考依据,提高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执行力。
建议指出,要把海洋可再生能源作为解决能源短缺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资源,纳入到国家能源发展规划之中,并由国家资助,建设海洋能装置海上试验场、综合检验检测评估体系等公益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为海洋能技术发展、成果转化创造有利的技术支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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