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今年济宁市将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全力支持太阳能屋顶发电、光伏与LED照明一体化、LED照明灯具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广等四个示范项目。
一是扶持太阳能屋顶发电示范项目。对于太阳能屋顶发电示范项目投资方,按照光伏发电总功率计算,一次性补助每瓦10元,2010年补助规模为1000KW,补贴资金1000万元。项目竣工后,项目投资方提出补贴申请报告,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补贴给项目投资方。
二是扶持光伏与LED照明一体化示范项目。对于光伏与LED照明一体化示范项目投资方,按照LED照明总功率计算,一次性补助每瓦20元,2010年补助规模为500KW,补贴资金1000万元。项目竣工后,项目投资方提出补贴申请报告,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补贴给项目投资方。
三是扶持LED照明灯具的推广使用。为使用本地LED照明灯具示范企业产品的本地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按照中标协议价格的30%给予补贴,2010年补贴资金1500万元。对于先期完成推广任务,取得显著成效的,按照标准上限给予补贴,随着推广任务的不断推进,照明产品的不断普及,将适当调整补贴标准。
四是扶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采取财政补助或贴息的方式,重点扶持新能源汽车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主要支持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以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控制系统等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同时对于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公交、出租、公务、4A级以上旅游区等单位和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2010年补贴资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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