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菲律宾《商业世界报》2月2日报道,菲律宾能源部昨日与有关企业签署112份可再生能源服务合同,价值15亿美元,这是继去年10月份签署87份合同后又一重大进展。这些合同涉及的发电能源中,68份为水力,5份地热,17份风能,22份生物能。菲律宾2008年通过可再生能源法案,为开发可再生能源的企业提供大量财政政策优惠,包括免征前7年的所得税,免征碳信用税、关税、电力增值税以及前10年的机械设备进口税。菲律宾目前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为450万千瓦,政府计划在未来十年内使其翻倍。菲律宾是世界第二大地热能生产国和东南亚最大的风力发电国。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