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国气候变化第15次缔约国大会(即“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前夕,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的“2009环境资源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10月15日举行。
来自7个国家的议员代表和相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与会的各国立法者就立法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解决能源危机、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等主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并达成《立法行动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论坛共识》。在论坛上,各国议员代表介绍了本国在节能减排、促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的情况与做法,其中有不少值得我们学习与深思。
环保积分一箭双雕
在今年的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如何在节能减排的同时保证经济的繁荣?对此,日本前环境大臣、众议院议员齐藤铁夫介绍说,在日本实施的节能政策中,有一项叫做“环保积分制度”。具体内容是:在家电中有很多会排出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如电视、空调、冰箱。如果消费者购买节能方面比较优秀的此类商品,就会得到其价格的5%—10%左右的环保积分。消费者利用这个环保积分可以购买新的环保产品,还可得到代金券。
齐藤铁夫介绍说,该措施取得了一箭双雕的效果:它既能促使日本普及节能家电,又刺激了经济的发展——在该措施实施的5—8月份之间,日本电视机销量提高了3—5成。
价格杠杆比奖惩更有效
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真正有效?英国议员Eric Joyce坦言,英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发展得较慢。他具体解释说,根据该国能源法案计划,他们的措施名为“可再生能源义务”。其具体办法是,供电商有义务购买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其比例由政府每年根据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和市场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他们不能达到这个目标的话,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是由根据与目标差距的千瓦时来支付的。
Eric说,这实际上就是一个以量为基础的计划,它为一段时间内的可再生能源生产提供指标,在欧盟当中有7个国家使用这种政策。而另外有18个国家,如西班牙和德国,是用价格杠杆调控方式的。“无论什么样的激励计划,关键是要能够发挥作用。而现在我们发现,以价格为主的激励措施可以更快地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比如西班牙和德国的发展就很快,而我们的发展就比较慢。”
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需要国际合作
本次论坛达成的《立法行动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论坛共识》呼吁,气候变化问题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共同应对。发达国家应率先大幅度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的过程中,要根据本国国情,在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下,努力适应气候变化,尽可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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