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菲律宾《商业世界报》2月2日报道,菲律宾能源部昨日与有关企业签署112份可再生能源服务合同,价值15亿美元,这是继去年10月份签署87份合同后又一重大进展。这些合同涉及的发电能源中,68份为水力,5份地热,17份风能,22份生物能。
菲律宾2008年通过可再生能源法案,为开发可再生能源的企业提供大量财政政策优惠,包括免征前7年的所得税,免征碳信用税、关税、电力增值税以及前10年的机械设备进口税。菲律宾目前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为450万千瓦,政府计划在未来十年内使其翻倍。菲律宾是世界第二大地热能生产国和东南亚最大的风力发电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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