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日前出炉,未来5年,河北省将基本建立新能源产业行业标准体系,实施八大工程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其中,特别要加快煤炭资源清洁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加快醇醚等煤制燃料示范应用。
据了解,河北省新能源资源丰富,如风能资源总储量7400万千瓦,各种农作物干秸秆年产量3600多万吨,地热资源可采量相当于94亿吨标准煤,北部张家口、承德地区年日照小时数平均为3000~3200小时,渤海湾适宜潮汐能开发利用。但河北省新能源开发利用却显不足。2009年,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不足2%,除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形成一定规模外,光伏发电刚刚起步,核电、海上风电等开发尚属空白;农林生物质能利用率不到20%,农村生活用能主要依靠煤炭。
根据《河北省新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该省将基本建立新能源产业行业标准体系,新能源对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其中,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5%,比2010年提高2.6个百分点。年节约标准煤1200万吨以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00万吨以上。新能源发电装机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15%,比2010年提高7.5个百分点。
根据规划,河北将重点实施八大工程,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和社会用能方式转变。分别是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工程、太阳能利用工程、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程、煤炭资源清洁综合利用工程、新能源科技装备工程、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智能电网建设工程、热力集中利用示范工程。
作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程之一,在煤炭资源清洁综合利用方面,未来河北省将加快唐山、武安30万千瓦级循环流化床(CFB)发电项目建设,力争2013年建成投产。积极谋划超超临界洁净煤发电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项目,推进唐山、沧州临港产业聚集区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和廊坊IGCC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
同时,河北省将加快醇醚等煤制燃料的示范应用。将在煤种适宜、资源丰富的地区,依托现有具备经济规模的企业建设甲醇燃料示范工程,在唐山市先行试点,建立标准体系,逐步向全省推广。此外,还将加快煤制天然气开发利用,努力提高煤炭资源转化和综合利用水平。
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工程将利用张家口、承德地区风能资源,全力推进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确保张家口百万千瓦风电基地二期工程150万千瓦和承德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0万千瓦投产运行。加快开发利用秦唐沧沿海及海上风能资源,启动沿海及海上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
太阳能利用工程将加快发展光伏电站。以张家口、承德地区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1万千瓦规模以上的风光互补光伏电站,力争张家口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10万千瓦光伏电站投产。同时,大力推进太阳能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工程,在民用建筑领域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在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程的建设中,将以秸秆剩余量较大的粮棉主产区为重点,适度建设生物质直燃发电厂,大力推进农村生物质清洁利用。
新能源科技装备工程将加快保定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邢台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唐山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聚集区开发建设,培育壮大保定英利、保定天威、宁晋晶龙、廊坊新奥等一批骨干企业。到2015年,太阳能电池生产规模达到600万千瓦,风电整机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
在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中,将推广应用充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液化天然气(LNG)等新能源汽车,在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等市先行示范并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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