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 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正式出台了全国首个《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经核准后,必须在半年内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必须在1年内动工建设,否则按闲置土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新出台的《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对不同型号、不同采光方式的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见机基础及电池板占地、生产区和生活区用地标准进行了规范,同时还规定了“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电池板列阵之间的土地维持原地类不变,不转用为建设用地”的要求。
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马鑫介绍,按照自治区新能源发展规划,到2015年宁夏风电总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建成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60万千瓦,同时还将建设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62个,其中风电项目28个,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34个,预计用地面积达1126公顷。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到2015年我区可节约建设用地51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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