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兴能源的关键是如何最小化发展成本。《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除了强调发展外,还应当包含控制机制,以便实现有序发展。
作为未来一段时期新兴能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经过一年多的酝酿目前已上报国务院待批。据称该规划最快将于今年年底出台。规划期为2011-2020年,累计直接增加投资额为5万亿元,平均每年增加产值1.5万亿元。5万亿元的总投资额包括国家投资以及受其拉动的商业化社会投资。
发展新兴能源已成为未来我国发展的必然选择,所以《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至关重要。那么,该规划在新形式能源和传统能源升级中,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应该给予哪些方面的支持?这需要我们对目前该行业存在的问题稍作梳理。
首先,目前新能源产业规模化仍存在技术瓶颈。比如尚未完善的电力储存技术、风电的电网接入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过程中的间歇性等问题。因此,短期内风电和核电等都不太可能成为商业化的主体替代能源。其次,主要新能源发电行业都面临高成本、低收益甚至亏损的现实。新能源行业的发展依然需要依靠财政补贴来降低成本,扩大利润空间。此外,由于产业起步较晚,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欠缺。例如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技术标准不健全,设备制造良莠不齐,技术创新与风电人才匮乏。
虽然我国的新能源产业面临各种问题,但仍然具有自己的优势。例如我国本身具有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经济动力,在资金方面的优势以及新能源发展的广阔空间。如何解决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充分发挥我国新能源优势,以更好地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是新能源规划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首先需要制定有吸引力的价格政策,尽快出台新能源发电的价格标准。和传统能源比较,新能源的优势在于解决资源稀缺和减少环境污染,因此必须让新能源的价格反映其资源和环境收益。根据统计,目前国内的很多风电场处于亏损状态,太阳能发电项目采用特许权招标政策,由于主要国企参与而缺乏明确的价格,不利于行业发展。因此,应尽快制定切合实际的新能源发电的价格标准,以有吸引力的价格促进新能源产业快速而健康地发展。
其次需要制定更为合理的补贴政策,提高新能源的竞争力。政府对新能源的补贴,可以直接提高其竞争力。目前各级政府对新能源的补贴多集中于产业中游,即设备制造环节,对上游的研发和下游的应用补贴较少,导致我国的新能源设备制造发展较快,甚至出现产能过剩的状况。因此,能源规划中应对新能源的补贴政策有比较详细的界定,更好地促进新能源的利用。
最后,引导能源研究和企业有效结合,为新技术、新能源开发提供强大的技术和人才保障。新能源规划必须强调相应的配套政策,包括为新技术、新能源的开发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引导人才、资本向节能技术和新能源领域流动。新能源规划还应进一步制定保护、引导新技术与新能源开发的能源法案,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为环保、节能、新能源企业创造便利的融资条件。
发展中国家的能源价格约束是决策者必须面对的问题。发展新能源的重要性已经不需要讨论,关键是如何最小化发展成本。最小成本要求新能源规划在根据资源与市场情况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还应该有相应的改革配套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的良性快速发展。通俗地说,就是实现新能源的"有序"发展。这个"有序"主要是在发展中兼顾各个产业链的节点发展,避免资金和资源的浪费,如风电的"空转状态"。因此规划除了强调发展外,还应当包含控制机制。如果不能自主创新,我们的新能源永远是落后产能。如果没有有效利用,我们的新能源永远过剩。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都是浪费,会推高能源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更为迫切想看到的是,规划如何解决新能源的研发、技术创新和终端利用。
(作者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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