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岛县29日汇总了可再生能源推进规划,力争在2040年度底前使县内使用的全部能源100%为可再生能源。
鉴于发生福岛核事故,福岛县提出的重建计划基本理念为“构建不依赖核能的社会”,向中央政府及东京电力要求报废县内所有10座核电机组。该县希望作为可再生能源较为发达的地区,聚集相关产业从而创造就业机会。
福岛县将县内需耗费的电力、汽油和燃气等能源量换算成原油进行了估算。县内水力和地热发电较多,2009年度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的比例约为21%。福岛县认为,如果使用风力和太阳能发电等方式使发电量大幅增加,便可提供相当于700万~800万千升原油的能源。
福岛县力争到2030年度将风力发电量提升约70倍(相比2009年度)至4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量提升约50倍至200万千瓦。风力发电的一半将使用发电效率较高的海上发电,并对在该县磐城市海域开展实证实验的浮体式风力发电加紧投入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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