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山东新能源上网电价享受政策倾斜

   2010-08-18 新华网
55
核心提示:山东省物价局近日出台办法,对风力发电、地面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在价格政策

山东省物价局近日出台办法,对风力发电、地面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在价格政策上予以倾斜。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意见》,对山东省确定的重点技改项目以及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海洋开发、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减免用于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费和产权登记费。

山东规定,对风力发电,逐步加大省级补贴力度,2010-2012年上网电价原则上按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元的标准执行;对农林生物质发电,在国家电价补贴的基础上再争取每千瓦时0.10元的临时补贴。对地面光伏发电,实行国家、省、市三级分摊办法,初步确定2010年、2011年、2012年地面光伏并网电站目标电价(含税)分别为每千瓦时1.7元、1.4元、1.2元。

为大力发展新能源这一战略新兴产业,山东省提出,将通过三年扶持使新能源产业规模明显扩大,到2012年,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装机的比重超过5%,新能源产业增加值突破700亿元。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